韩国今后6年需承担近55亿美元驻韩美军防卫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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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22日 22:53 新华网 | ||||||||
据韩国联合通讯社报道,10月22日,韩国国会统一外交通商委员会的张永达议员(开放国民党)在国政监查资料中指出,如果继续实行目前的韩美防卫费分担额计算方式,从2005年开始今后6年间韩国需要承担61,334亿韩元(54.72亿美元)防卫费。 以上数据的计算标准为,根据韩美第五次特别协定,2002年至2004年韩国方面分担的费用标准为每年比前一年上调8.8%,而在上述基础上再加上综合物价上涨率(年平均上涨率
2004年韩方防卫费承担额为6983亿韩元(6.23亿美元),如使用该标准,2005年至2010年每年分担额将达到7751亿韩元、8604亿韩元、9550亿韩元、10,601亿韩元、11,767亿韩元和13,061亿韩元,总费用将达到61,334亿韩元。 自1991年实行韩美防卫费分担制度以后,1991年至1995年韩国每年承担的防卫费用为驻韩美军以韩元支出的当地发生费用的三分之一,而1996年至1998年韩国的分担费用则以美元计算,并且每年增长10%。1999年至2001年则实行了在经济增长率的基础上加上消费者物价指数上涨率的方式。 由于美军迁移龙山基地、宰桐部队的派兵等,驻韩美军的财政负担减少,因此政府计划在11月份举行的韩美防卫费用分担协商中,提出针对这些情况制订防卫费用分担新标准。 但是美方要求把从战术指挥控制体系(C4I)中排除信息化(I-Intelligence)部分的现代化费用和租赁费、公共费用、部分设施维护费等包含在韩方的防卫费分担项目中,因此预计协商将相当艰难。(信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