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和南共市决定延长自由贸易谈判期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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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22日 10:15 经济参考报 | ||||||||
记者:赵晓钟 本报里斯本电 欧盟和南美洲的南方共同市场(南共市)的贸易代表21日在里斯本决定,将双方有关签订自由贸易协议的谈判期限延至2005年第一季度。 按原定时间表,欧盟与南共市应在2004年10月31日前结束谈判,达成协议,但由于
为了消除双方的分歧,在葡萄牙政府倡议下,欧盟贸易委员拉米和农业委员菲施勒与南共市四个成员国巴西、阿根廷、乌拉圭和巴拉圭的外交或贸易部长20日晚在里斯本举行部长会议,讨论了被认为是最困难和最敏感的一些问题,如银行活动、金融体系及欧盟针对南共市农产品的进口配额。与会者均认为,双方应做出更大努力,以尽早达成具有战略意义的自由贸易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