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通正考虑对Visa及万事达卡采取法律行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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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14日 08:10 中国经济时报 | |||||||||
Visa及万事达卡上诉听证要求遭美国最高法院拒绝 记者单羽青10月13日北京报道 一场发生在全球几大信用卡巨头间的看不见硝烟的战争正在悄然“升级”。就在美国最高法院拒绝聆讯Visa及万事达卡国际组织就被控垄断而提出的上诉后不几天,美国运通主席兼行政总裁陈纳德Kenneth I. Chenault即发表声明对此表示响应。
最高法院拒绝就上诉进行聆讯,为长达6年的法律诉讼划上了句号。 由于Visa和万事达卡禁止会员银行通过竞争对手网络发行信用卡,1998年,美国司法部指控这两家信用卡组织妨碍美国信用卡市场的自由竞争,对两家机构以违反垄断法起诉。2001年纽约地区联邦法院判决Visa及万事达卡行为违法,两家信用卡组织不能再禁止其会员银行透过其它信用卡网络发卡。此后数年,Visa及万事达卡提出上诉,美国上诉法庭去年驳回了两家机构的上诉。最后,两家机构入禀最高法院,但对其上诉进行听证的要求本月4日被驳回。 陈纳德就最高法院的裁决向员工发出通告。他声明称,对美国的付款卡业界来说,这一裁决具有历史意义。“随着上诉的终结,美国的消费者及金融机构现已踏入享有更多选择的新时代。” 在美国,运通与 MBNA(全球规模最大的发卡机构之一)于2004年1月宣布,MBNA计划向高消费客户发行美国运通品牌的信用卡。一旦上诉问题获得解决,MBNA将于数周内推出首张可在美国运通商户网络使用的信用卡。 陈纳德表示,运通正考虑对Visa及万事达卡采取法律行动。他说:“最高法院的裁决,肯定了我们诉讼的可行性。” 美国运通指出,在案件审理期间,Visa及万事达卡尝试在美国以外地区以类似手段限制竞争对手的发展,但未能成功。 对此,Visa国际组织中国代表处有关人士向记者表示,美国最高法院的裁决对Visa在亚太地区和中国的业务不会产生影响。在中国,Visa未对其会员银行选择发卡组织做出限制,例如,中国工商银行在与Visa及万事达卡联合发卡的同时,也与美国运通合作发行牡丹运通卡。“会员银行选择合作伙伴是独立自由的,他们有自己的标准。” 另据了解,美国运通正加速拓展美国以外地区的业务网络,现在已在94个国家与85家银行成立了“环球网络服务” GNS 联盟,其伙伴银行可为其客户发行在美国运通环球商户网络使用的信用卡。GNS 联盟至今已推出超过350款信用卡产品,伙伴银行的发卡数目超过720万张,并有超过300万家商户加入美国运通商户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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