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逃兵詹金斯的路与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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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6日 12:13 中国经济时报 | |||||||||
徐迅雷 在“9·11”三周年这一天,美国布什总统得到一份“大礼”——逃到朝鲜40年的美国陆军士兵詹金斯向驻日美军自首了。这个引爆日朝和日美外交大战的美国小兵,立即穿上了美军军装,等候军事法庭的审判。
新华社、中国青年报等媒体发布了这一消息。64岁的詹金斯中士走过了40年的逃兵路,现在跨过了自首的桥。“自首”这个词似乎不准确,有的报道用的是“投降”,更不确,我看比较准确的倒是“归队”。报道是这样描述的:着深色西装的詹金斯步履稳健地走到中校面前,立正敬礼,颤声说道:“长官,詹金斯军士向您报到!”尼古拉中校回了一个军礼说:“詹金斯军士,欢迎你归队,从现在起你将重新回到美国陆军中。” “欢迎你归队”,这就是詹金斯走过的瞬间归队路,尽管后面迎来的是“审判”的桥。在“归队”和“审判”之间,詹金斯受到的待遇,刹那间让我讶异,请看报道:紧接着,詹金斯在中校的陪同下,来到座间兵营的后勤部门领取了一套全新的军装和军帽军靴;穿着齐整的詹金斯,紧接着,又到兵营的财务处领取军人薪金,军方代表郑重的交给詹金斯一份表格,在律师的帮助下,詹金斯在薪水领取表格上签字,“马上领到40年的薪水”。 于是想起了伊拉克前独裁者萨达姆对付逃兵的一个报道(见2003年4月24《扬子晚报》):1994年5月,伊拉克陆军掀起一场打击逃兵的“割耳战役”,遍及所有城市,全国受害者总数为3500人,多数被割掉一只,有的也两只耳朵“同时拿下”。艾哈默德·侯赛因是被捕者之一,他离开部队是因为“我不想再入侵科威特”,他应该算是和平时代的逃兵,相比美国逃兵詹金斯战时投入“敌人的怀抱”,情节要轻得多。但耳朵被切除的侯赛因,很快被判处25年徒刑,投入监狱天天遭受折磨;后来他出来了,但因为耳朵上刺眼的残桩就是“逃兵”的标志,因而无法找到工作,而且也无法找到老婆。对逃兵割去耳朵,有很浓厚的象征意义:谁叫你不听话?萨达姆指向哪里,你就要奔向哪里,怎么好当逃兵的?侯赛因的经历昭示世人:在萨达姆时代,你走上了逃兵“路”,就甭想再跨过找工作娶老婆讨生活的“桥”。 艾哈默德·侯赛因如果看到有关詹金斯的报道,一定忿忿不平,咬得牙齿咯吱响:你詹金斯怎么也是在朝鲜半岛军事分界线南边执行巡逻任务时“弃岗叛逃”的,后来你还在朝鲜一部反美电影中扮演过一名美国情报官员!叛逃40年之后,现在倒好,自首了,不仅没有被割耳朵,竟然还被美军编入现役,还补发工资,什么世道啊!如果说,詹金斯还没有被军事法庭审判,不具备完全的可比性,那么,美国从伊拉克逃回国内的逃兵卡米洛·梅希亚上士的结局,是艾哈默德·侯赛因的标准参照系:去年10月,梅希亚请了两星期假回美国,从此“失踪”5个月,直至今年3月才向军方投案,当时他表示出逃是出于“反战”动机;今年5月,梅希亚在美军事法庭上接受审判,被判犯有擅离职守罪,处以一年监禁、撤销军职和扣减三分之二薪水的处罚。 同是逃兵,但属不同的国度,艾哈默德·侯赛因的路与桥,同詹金斯或梅希亚的路与桥,当然是大相径庭的。而对詹金斯或梅希亚来说,他的路与桥,也就是美国国家及美国军方的“路”与“桥”——准确地说,是“路归路”、“桥归桥”,该补发你工资就补发你工资,该送你上军事法庭就送你上军事法庭;该判你擅离职守罪就判你擅离职守罪,该把扣减之后的薪水发给你就把扣减之后的薪水发给你。有一点是肯定的:它不会割你的耳朵、断你的后路,不会让你成为阉人般找不到工作娶不来老婆——既断绝生路,还断子绝孙。 礼遇高龄的詹金斯背后,是否有美国政府的政治考量和人道主义考虑,这个我们不知道;但是,美国军事法庭指南的《导言》中所说的话,还是应该说得很清楚的:“军事法律的目的是为了支持公正,帮助在武装力量维持良好的秩序和纪律,促进军事组织的效率和效力,从而巩固美国的国家安全。”支持公正、维持纪律、促进效率、巩固安全,这些词语的背后,关键是对人的基本权利的尊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