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行称贫困国家行政程序让产权保护程度过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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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4日 07:55 中国经济时报 | ||||||||||
新办企业手续繁简与国家贫富呈负相关 世界银行报告指出,贫困国家试图削减企业面临的官僚桎梏,错过了许多发展时机 记者 单羽青 北京报道
世界银行上周末发表的最新报告显示,贫困国家设置的行政程序造成企业家在开办、运营和关闭企业方面的难度两倍于富裕国家,而贫困国家的企业得到的产权保护却不到富裕国家的一半。 《2005年全球企业经营环境报告:消除经济增长的障碍》由世界银行与世界银行集团的私营部门贷款机构国际金融公司联合出版。报告通过对145个国家的企业监管现状和改革进行比较分析发现,去年富裕国家实行的投资环境改革举措是贫困国家的3倍。欧洲国家在实行改革方面尤为积极。在最近一个调查年度中名列榜首的10个改革国家是:斯洛伐克、哥伦比亚、比利时、芬兰、印度、立陶宛、挪威、波兰、葡萄牙和西班牙。去年有58个国家改革了企业监管制度或者加强了产权保护,其中只有不到三分之一是贫困或中低收入国家。 世界银行和国际金融公司主管私营经济发展的副行长兼国际金融公司首席经济学家麦克尔·克雷恩说:“许多富裕国家正在着手简化规章制度,使投资环境更有利于企业发展,而那些急需建立新企业和增加就业的贫困国家却停滞不前,面临着越来越落后的危险。” 报告指出,在一个富裕国家开办一个新企业平均需要经过6道手续、相当于人均收入的8%的费用和27天时间;而在一个贫困国家或中低收入国家,同样的过程需要11道手续、相当于人均收入122%的费用和59天时间。有十几个国家注册一个新企业需要100多天时间。此外,在许多富裕国家潜在投资者可以获得有关上市公司所有权和财务状况的全部信息,而在大多数贫困国家投资者却几乎得不到任何信息。 《2005年全球企业经营环境报告》的主要研究结论包括以下几点: 相对富裕国家的企业而言,贫困国家的企业要承受更繁琐的法规管制。贫困国家的企业在雇用工人、合同执行和登记注册上的成本更高;在破产清算、财产登记以及企业开办手续中耽搁的时间更长;他们所得到的在借贷双方法律权利、合同执行以及信息公开方面的保护也更少。仅行政管理费用一项,贫困国家和富裕国家间就存在着三倍左右的差异。在行政手续的数量和由此耽搁的时间上,贫困国家比富裕国家高两倍。 改革的巨大回报显而易见。报告估计,如果一个国家从企业经营环境最差的25%组跃升至最佳的25%组,其年经济增长率可提高2.2个百分点。 报告发现,薄弱的产权保护加上沉重的法规桎梏把穷人排除在正规经济之外。法规制度比较简易的国家提供的社会保障更完善,企业家、投资者和一般民众的经营环境更好。报告引申经济学家赫尔南多·索托的论点,指出虽然鼓励财产登记至关重要,但是防止它们滑回到非正规部门同样重要,且更困难。 报告显示,去年实施改革的国家主要集中在面临竞争和具有动力对其经营环境进行评估的国家。欧盟新成员国迫于企业预期将面临的竞争压力进行改革;而老成员国为了对新成员国工资水平较低的制造厂商继续保持优势地位也进行改革。非洲国家是所有地区中改革举措最少同时也是企业经营法规障碍最严重的,其次是拉丁美洲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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