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年老标准遭布什抛弃 美国加班费惠及百万人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5日 01:57 中华工商时报 | |||||||||
新文 本周一,美国劳工部于今年4月公布的美国员工加班费新规定开始正式生效。对于旧规定,布什政府表示不但过时且模糊不清,新规定为领取加班费的资格设定了清楚的标准。但新规定却引来了包括劳工组织和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克里的抨击,认为新规定将损害到数百万美国劳工的权益。
领加班费者增加130万 这个新规定重新设定了那些在行政、管理和专业领域工作的员工,在一星期工作超过40个小时后,有资格向雇主领取一倍半的加班费。受新规定影响的职业主要包括护士、厨师、餐厅经理、药剂师等。新规定实施后,因此丧 失领取加班费资格的员工不会超过10.7万人,但是有资格领取加班费的员工将增加130万人。 1938年制定的《公平劳工标准法案》设定了沿用至今的超时标准。在这项繁杂的法律之下,一星期工作超过40个小时的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没有资格领取加班费,而普通领取薪资的员工则有这样的资格。不过,低层管理人员究竟属于管理人员还是普通员工,一直是个有争议的问题。布什政府表示,这样的旧规定不但模糊且过时。许多雇主和员工常常就哪些员工有资格领取加班费,哪些人没有资格领加班费的问题争吵不休,最后甚至闹上法院。 而新规定为这个问题重新设定了标准,通过审查低层管理人员是否有雇用和开除员工的权力,有哪些责任等,来决定他是否有资格领取加班费。布什政府说,新的法令比较清楚,比较容易执行,并且能减少企业支付的法律诉讼费用。这些费用对企业和经济都造成伤害。美国劳工部助理部长维多利亚·利普尼克说:“修改规定的真正动机是,自从卡特政府以来,每一位美国总统都知道这些规定必须因时修改,但是30年过去了,我们已经到了不得不采取行动的地步。” 布什取悦私人企业? 不过,布什政府推出的新规定遭到许多人士的批评。批评人士表示,这是布什政府采取法律步骤取悦私人企业的最新例子。私营企业许多年来一直游说联邦政府,希望修改相关法律。美国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克里敦促布什取消这项新规定。克里阵营和许多劳工组织都表示,新规定将让600万名员工没有资格领取加班费。 民主党副总统候选人爱德华兹代表民主党对新规定提出抨击。爱德华兹说:“为什么有人要把加班费在600万老百姓最需要的时候从他们的手中拿走?数百万美国人的实际薪资今年已经有所下滑,为什么有人会支持让老百姓的薪资更进一步下滑的新规定?”反对这项新规定的大型劳工组织劳联-产联表示,将召开记者会,发散数百万张传单,向公众说明这个新规定是布什总统给企业朋友的一个礼物。 美国劳工部助理部长维多利亚·利普尼克说:“我认为批评者没有看最终规定的措辞。如果你看清楚一点,你会发现我们尽可能地加强对员工权利的保护;我们确保这些规定适用于今天的劳动人口,而不是1939年的劳动人口。” 目前包括布什政府、私营企业、劳工团体等都无法百分之百肯定新规定对劳工造成的影响。不过今年是总统大选年,加上就业问题是一个热点话题,各界就这个问题的争论势必在未来几个月会继续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