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钢铁业表示美钢铁进口应符合世贸组织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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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04日 10:54 新华美通 | |||||||||
新华美通纽约8月3日电 日本钢铁业的一位发言人今日表示,目前美国钢铁进口监控及许可系统的合理拓展提供了关于美国市场的信息,有益于美国和外国政府及其钢铁业的发展。然而,如果这项新计划不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定且导致贸易限制项目,应不予考虑。 驻纽约的日本钢铁信息中心 (Japan Steel Information Center) 主任 Charles Butler 表示:“没有任何经济贸易政策表明我们需要建立一个超越现有系统的复杂、臃肿的
2年多以前,当布什总统对某些钢铁产品设立201条款 (Section 201) 关税时,要求对这些特别进口产品实施监控。而去年晚期总统撤销这些关税时,他已使这些产品的监控项目实施到位。 美国钢铁业一直进行游说活动,以拓展这项最初计划能够覆盖所有的钢铁产品并使之成为法律。 日本发言人表示,任何一个美国新监控项目都应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定一致,并符合自动进口许可 (Automatic Import Licensing) 条款,该条款声明,进口许可项目不应超过其必要管理程度而对进口商造成不必要的管理负担,并且不应具有限制进口的影响力。因此此类项目不应含有任何可能限制进口的政府评估。 “美国钢铁业已通过减少进口受益于201条款,美国钢铁消费者为此付出了代价——他们与传统海外供应商的正常经销渠道遭到破坏、经济困难并损失了业务。美国生产商们并不需要一个超越现有简单监控和自动许可项目的精细官僚架构。” “日本钢铁制造商们迫切要求美国钢铁业将其精力转向为美国消费者提高竞争性产品的供应上,而不是寻求政府援助,使这些相同的客户在选择最佳品质产品时遇到更多阻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