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官员称中国没能力检测“特富龙”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 05:04 中国青年报 | ||||||||||
记者 张兴慧 张可佳 本报华盛顿、北京7月13日电 “杜邦公司瞒报可能致癌材料面临巨额罚款”,与这条新闻相关的各种消息最近几天成了国内各媒体的热点话题。杜邦中国北京分公司总经理任亚芬今天说,实际上,是美国环保署对杜邦提交报告的程序有疑问,与杜邦产品的安全性无关。
本报驻华盛顿记者就此采访了美国环境保护署。美国《有毒物质控制法》规定,一经发现某些物资可能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企业必须将相关信息向美国环境保护署汇报;美《资源保护与恢复法》制定了工业废料的处理原则,要求有关企业及时通报其废料处理情况。 美环境保护署执行办公室主任汤姆.斯格纳尔认为,杜邦公司违反了上述规定,并因此可能面临巨额罚款。 关于杜邦公司使用含有C-8(全氟辛酸铵,缩写为PFOA)材料生产的不粘厨具是否有毒的问题,美环境保护署正在调查,目前尚无结论。斯格纳尔说:“这是一个汇报程序问题。我们这么做,是想给杜邦等企业传递一个信息,上述法律规定,他们必须遵守。” C-8是用于不粘厨具(包括杜邦生产的“特富龙”不粘锅)、地毯防渍剂、洗涤剂,速食食品包装等的一种化学物质,最初的生产厂家是美国的3M公司。后来,3M公司发现这种物质对人体和环境有害,并向美环境保护署提交了一系列研究报告。美环境保护署因此专门对C-8是否及如何影响人体和环境进行了调查,目前该调查仍在进行中。 从2000年起,3M公司已逐步停止生产和使用C-8,但杜邦公司至今仍在生产和使用。杜邦公司内部文件显示,1981年,该公司对位于西弗吉尼亚州的工厂的一些怀孕女工进行了血样检查,发现至少一名女工体内的C-8转移到了婴儿体内;1991年,该公司已知道其西弗吉尼亚州工厂附近的饮用水中也含有C-8。斯格纳尔称,根据法律,杜邦公司应将这些信息通知美环境保护署,但杜邦没这么做。 杜邦公司法律顾问总监马伯乐认为,美国环保署的指摘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杜邦完全遵守了通报制度的规定。他们将在30日内提出答辩状。 国家工商总局有关官员今天说,工商部门正在等待检测结果。 国家质检总局有关官员今天说,我国还没有检测这个技术的设备和能力,现在不可能作出什么论证。如果“组织专家论证”,是指从金属物的含量中做些分析。对全部是进口原料的高科技产品在国内鉴定和论证的事,还没有先例。 尽管问题比较复杂,但餐饮文化发达的中国消费者需要一个有关安全的确切答案。 事件最新进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