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再度修订食品标签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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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4日 08:26 中华工商时报 | |||||||||
【记者 程凯 3日北京报道】 来自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的消息提请中国食品企业注意,欧洲食品安全局下属的营养产品、营养及致敏科学组日前通过一项规定,要求必须在食品标签上列明该食品所含各类致敏物。
该组认为,随着饮食习惯和食品加工方法的改变,以及新的科学及临床研究结果的产生,该致敏物清单应不定期予以审议和更新。该组提出大量证据,证明如食品中含有以下致敏物及其衍生物应在食品标签的成份表中列明,以避免消费者产生过敏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