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尔街拟出台道德规范指南 征求世界公众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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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24日 07:45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继安然和世通爆出的财务丑闻之后,在过去的两年中,一连串美国公司丑闻接连暴露,投资者信心骤降。针对所出现上市公司与分析师勾结欺瞒、误导投资者的现象,一套用于规范上市公司和证券分析师之间关系的华尔街道德操守指南草案正在世界各地征求公众意见,预期将于今年较后时间推行。 这是由负责特许金融分析师资格考试的美国投资管理研究协会与美国全国投资者关
该指南规定:分析师必须客观中肯地进行深入详尽的研究,绝不应该为了达到某些目的而在撰写研究报告时有所偏袒,如取悦上市公司、渴望获取更佳信息或是能更容易接触上市公司管理层等。 与此同时,上市公司必须对分析师一视同仁,给予相同信息,不应取决于分析师目前或过去发表的研究报告或投资建议而对其进行不同待遇的信息披露。上市公司不应为了试图影响研究结果而拒绝向分析师提供信息或不让分析师接触公司人员,也不应借着其他业务关系如投资银行业务,而向分析师施加压力。 该指南还涉及一个由来已久的问题,即由上市公司付款进行的研究是否合乎道德操守?该指南认为这类研究并无不妥,只要上市公司委托符合资格的分析师负责进行,而分析师又致力作出客观中肯、透彻深入的研究报告,并在研究报告中全面披露他们获委托撰写报告的详细资料,包括他们所获报酬的性质与数量。 “我们此次制订指南的原则是:必须要有客观中肯的数据才能使资本市场运作畅顺、公平公正、具有效益,投资者需要获得在披露方面公平一致、透明度高的信息,才可作出明智投资决定,妥善调配资金。”投资管理研究协会与美国全国投资者关系学会组成的联合工作小组主席、美国Trillium资产管理公司首席投资总裁SamuelJones说。 美国投资管理研究协会总裁兼首席执政官、特许金融分析师ThomasABowman则表示:“上市公司与证券分析师之间的关系应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前提,因此,上市公司应该尊重分析师,并明白其职责范围包括向上市公司提出尖锐问题、向投资者指出潜在风险、并且根据客观事实以及他们本身的预测而作出公平中肯的评价,但与此同时,分析师也应在分析上市公司时公平中肯、不偏不倚。此外,分析师也绝对不应受外来压力而影响中肯程度,使其研究结果及投资建议出现偏差。” 在美国,投资管理研究协会与全国投资者关系学会这两个专业团体分别代表着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主要沟通渠道的双方。据悉,自2003年6月起,美国投资管理研究协会与美国全国投资者关系学会为拟订这套道德指南组建了一个联合工作小组,其成员包括来自欧洲、加拿大及美国等地的分析师和投资关系专家,并由来自监管机关的人员担任观察员。 《国际金融报》(2004年03月24日第三版) 国际金融报记者 吴天一 发自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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