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包装回收“谁生产谁负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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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16日 07:56 北京青年报 | |||||||||
和中国企业相比,部分瑞典企业有一项“额外”的负担,那就是生产包装的企业同时要负责包装的回收。但是,正是这种包装回收的“生产者责任制”让废弃包装在瑞典实现了最大程度的循环利用。 1994年,瑞典议会正式确立废弃物循环利用的“生产者责任制”,其战略目标是要建设一个“把今天的废弃物变成某种可利用新资源”的循环社会。瑞典的法律规定,所有生
由于绝大多数企业自身没有能力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回收系统,瑞典工商界各行业协会和一些大包装公司经过协调,在1994年成立了4家专门的包装回收公司,以帮助企业履行“生产者责任制”所规定的义务。瑞典纸和纸板回收公司、塑料循环公司、波纹纸板回收公司和金属循环公司应运而生,加上早先成立的瑞典玻璃回收公司,五大公司承担了瑞典全国包装材料回收再利用的工作。 除瑞典玻璃回收公司外,其余4家公司还共同组建了REPA公司作为其业务的服务机构。企业通过加入REPA并交纳回收费,可以让REPA代为其履行“生产者责任制”所规定的义务。值得一提的是,瑞典五大回收公司都不以赢利为目标,会员企业交纳的回收费和回收包装再利用的销售所得被用于在全国建立和维持一个完善的分类回收体系以及开展包装回收知识宣传等活动。 通过REPA履行“生产者责任制”所规定义务的企业,首先须按营业额交纳400克朗(1美元约合7克朗)或1500克朗的REPA入会费以及500克朗的年费,然后根据自己的包装类型和数量交纳回收费。为不给中小企业增添负担,年营业额在50万克朗以下的小企业可免交回收费。 自推行“生产者责任制”以来,瑞典在包装的回收利用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在1994年刚实行“生产者责任制”时,被回收再利用的包装仅为25万吨。而据瑞典国家环保局最新的评估报告,2002年对各类包装材料的平均回收利用率达到了65%,超过66万吨。此外,“生产者责任制”的实行还促进了一批新型废弃包装回收利用企业的诞生。现在,瑞典每年甚至需要进口约14.5万吨的包装垃圾才能满足这些企业的生产需求。 王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