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两次金融“大爆炸”(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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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10日 20:13 《数字财富》 | |||||||||
——撒切尔政府与第一次金融大爆炸 姚德良/文 由政府推动的以金融综合经营为特征的金融自由化
根据国际清算银行的统计,伦敦长期以来都是世界上外汇交易量最大的都市,不仅纽约与东京的主要外汇业务来自它,而且东欧、非洲、亚洲及中东等地区的外汇业务也汇聚于此,是名副其实的国际外汇交易中心。然而,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英国却推行了欧洲最广泛的国有化计划,实行严厉的政府管制,伦敦城的金融业务由此开始逐渐萧条冷落。 撒切尔夫人执政时,金融服务业的产值虽占到英国GDP的15%,但如果不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伦敦将失去其作为世界金融中心的地位,英国经济将因此蒙受巨大损失。更为重要的是:改革能大幅度提高英国金融市场的功能和效率,为撒切尔的一大执政纲领—国有企业私有化提供服务。私有化的主要渠道就是通过证券市场向私人企业和公众出售国有股。 于是,1986年10月27日,撒切尔发动了一场规模宏大的金融改革。这场改革不仅对英国传统金融制度产生了剧烈冲击,而且对世界金融业的发展也产生了重大影响,人们称之为“金融大爆炸”。“大爆炸”很快便引发了全球金融自由化浪潮。 这一时期,英国金融业改革的核心内容是金融服务业自由化: ●取消经纪商和交易商两种职能不能互兼的规定,经纪人与出场代理人互相兼任,放开交易所会员资格的限制; ●取消证券交易的最低固定佣金限制,实行证券交易代理手续费自由化; ●取消非交易所成员持有交易所成员股票的限制,所有的金融机构都可以参加证券交易所的活动; ●废除各项金融投资管制,银行开始提供包括证券业务在内的综合性金融服务等。在监管方面,英格兰银行将监管银行业的职能移交给英国金融服务监管局。 英国的金融“大爆炸”全面摧垮了英国本土及英联邦国家金融分业经营的体制,促进了商人银行业务与股票经纪业务相融合,以及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的相互结合。英国的商业银行纷纷收购和兼并证券经纪商,逐渐涌现出一批超级金融机构,业务领域涵盖了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各个方面,成为与德国相类似的全能金融集团。 如同撒切尔革命引发全球市场化改革浪潮一样,伦敦城的金融“大爆炸”引发了全球范围的金融自由化浪潮。 ——日本:“东京金融大爆炸” 日本的金融自由化改革直接参照英国的样本,叫“东京金融大爆炸”。这是短命的日本桥本内阁于1998年4月1日启动的,其核心是通过放松金融管制,促进金融自由化。东京金融大爆炸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外汇管理法》和《日本银行法》。主要内容是日本将放宽外汇交易限制,外汇交易的场所并不局限于特许银行,甚至连超级市场也可以从事货币兑换。日本金融业正式走向自由竞争。 ——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 此时,美国也同样进行了放松管制的自由化改革。在英国“大爆炸”的鼓舞下,具有划时代意义的《Gramm-Leach-Bliley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于1999年11月13日通过了。 经过席卷各地的以自由化为宗旨的金融“大爆炸”,金融家的创造性被释放出来,金融业组织形态发生巨大变化,各种金融产品层出不穷,全球金融业迎来了1990年代的繁荣,并成为信息技术革命的助推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