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保护消费者法令生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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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02日 07:51 北京青年报 | |||||||||
新加坡保护消费者法令3月1日起正式生效。这一法令将全面保护消费者利益,消费者可对商家不合理的销售行为采取法律行动。 新的消费者法令列出了20种不公平的交易行为,其中包括:强买强卖、提供不准确的产品资讯、利用容易被人忽略的小字体表达重要信息、强迫消费者接受不平等的条件、高价出售低廉产品。这5种交易行为是新加坡消费者协会接受投诉案例最多的。同时,消费者协
法令还告知消费者,当你发现商家违规行为后可先打电话给消费者协会征询有关专家意见,然后再决定向商家提出投诉和索赔要求。 法令还规定,消费者索取赔偿的最高金额是2万新元(约10万元人民币)。 小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