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8日,美国政府宣布,对中国向美国出口的针织布、胸罩和袍服三类纺织品实行进口配额限制措施,这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美国政府针对我国纺织品出口实施的首个特别保障措施。昨天,正在申城参加WTO多哈议程法律问题国际研讨会的一些专家学者、企业界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美国政府对我纺织品出口设限,可能是2005年1月1日全球取消纺织品出口配额前,美国对我多种出口纺织品实行限制的一个试探“气球”。
据市外经贸委计划处处长郑红介绍,中国“入世”后,美国一度取消了这三类中国纺织品的出口配额。这一措施当然使我国这三类纺织品对美出口有所增加。不过从总量上看,去年上海这三类纺织品对美出口额仅5000万美元左右,而全国也不过4.22亿美元,因此美国此举对上海向美出口纺织品影响不大。
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总裁助理高永富是反倾销专家,据他分析,美国政府此举的依据显然不足。尽管WTO制定了《保障措施协议》,但进口增加和美国国内产业损害之间并无必然的因果关系。商务部条约法律司杨国华处长认为,WTO有关保障条款本身制定得不很严密,有空子可钻。上海百业律师事务所徐天锡主任律师说,如果有人滥用保障措施,受害方往往缺少办法。因为受害方向WTO提出申诉,希望通过WTO争端解决机制化解冲突,但等到WTO作出裁决,时间往往已过去近2年,如美国钢铁案就是一个例子。等到WTO调查走完程序,已是保障措施实施的最后期限(一般2~3年),采取措施的一方因目的已达到而宣布撤诉,真正受到损害的就是我们自己了。
一些专家认为,美国现在举起特殊保障的大棒,有可能是一种试探,即一方面看一看中方的反应,另一方面为今后进一步对中国出口商品设限作准备。郑红、钟伟民分析说,虽然这次三类纺织品对上海出口影响不大,但谁知道下一步美国会出什么棋呢,我们对此应有清醒认识并采取相应的对策。
本报记者蒋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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