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证监会通过新规则 股票作薪资须经投票决定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06日 10:41 法制日报 | |||
美国证监会日前通过了新的监管规则,要求凡是在美国上市的公司,如果要向任何员工提供股票期权作为薪资的一部分,都必须经过股东投票来决定。这项规则在6月30日开始生效。 很多美国公司,特别是高科技公司近年来都把股票期权作为公司员工薪资的一部分。拥有这类股票期权的员工可以以较低的价格买入公司股票,而在市场价位高的时候抛出以获 纽约股票交易市场早已要求上市公司披露为高层人员发放的期权情况,但中层和其他员工所获得的期权却一直不需要经过股东的同意,对此,纽约股票交易市场和美国证监会从去年十月份起开始调研工作,最终作出了新的规定。不过新规则也有一个例外,就是在公司试图吸引新的员工加入的时候,所提出的鼓励性的薪资方案将不需要通过股东的投票决议。(孙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