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将赔偿该国公民在原苏联的储蓄损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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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5月06日 13:4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5月6日电 根据2002年12月28日哈总统纳扎尔巴耶夫签署的《关于偿还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居民储蓄》的总统令,2003年政府将对1936-1940年出生的哈萨克斯坦公民在原苏联银行的储蓄损失进行赔偿,这是赔偿行动的一部分,整个计划实施至2005年,预计将有700万人得到赔偿,本息总金额约0.9亿美元。 按规定: 一、将对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公民在原《苏联哈萨克共和国储蓄银行》(现为开方式股份公司《哈萨克斯坦人民银行》)所存的有效账户上的存款进行赔偿。赔偿款项为至1992年1月1日的存款。 二、国家拖欠《苏联哈萨克共和国储蓄银行》储蓄余额的债务转为国家专项赔偿国库券。 三、1992年1月1日的实际储蓄余额按照1992年1月3日的外汇交易所比价(1:150卢布)折合成美元,在发行专项赔偿国库券当天按国家银行的汇率换算成坚戈。 四、2003年对1936年-1940年出生的公民进行赔偿,2004年对1941-1960年出生的公民进行赔偿,2005年对1961-1991年出生的公民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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