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不愿让步 WTO新一轮农业谈判坚冰难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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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4月15日 13:57 人民网-市场报 | ||
王能标 伊拉克战争战火未消,贸易领域的纷争又打得难解难分。由于主要谈判方立场迥异且各不相让,3月25日至3月31日在日内瓦举行的世界贸易组织全球农业谈判——多哈回合未能如期就新一轮农业谈判的减让模式达成一致意见。 世贸组织新一轮农业谈判始于2000年3月,谈判内容主要涉及市场准入、国内支持和出口竞争三个方面。根据多哈部长级会议确定的时间表,各成员贸易代表应于2003年3月底以前,就新一轮农业谈判的具体减让模式达成一致;全部谈判定于2005年1月1日之前结束。 那么,是什么分歧导致了新一轮农业谈判的搁浅?首先是利益不同。具有较强农产品竞争力的美国试图利用新一轮谈判极力推动农产品贸易自由化,主张大幅削减国内支持,乃至取消出口补贴,降低关税并缩小成员间的关税差异。比较缺乏农业优势的欧盟、瑞士、挪威、日本和韩国等则试图尽可能维持对农业的高度保护和支持,主张采用乌拉圭模式减让关税和削减国内支持,给予成员较大的灵活性;严格规范和削减出口信贷。大部分发展中成员则主张关税减让与国内支持和出口补贴削减相联系,给予发展中成员切实有效的特殊待遇。东欧新成员则强调他们面临的特殊困难和入世谈判中答应他们的广泛承诺,要求给经济转型国家的新成员予特殊待遇。 其次,有贸易专家认为,由于世贸组织为发展中成员提供廉价药品的谈判未能如期完成,农业谈判不能如期完成在意料之中。世贸组织成员应在2002年底以前,就如何帮助发展中国家获得廉价的药品问题达成一致,但由于有些成员对哪些药品不受知识产权保护持有异议,这项谈判至今没有重大进展。 此次日内瓦谈判开始前,与会贸易官员就普遍认为,农业谈判取得进展的可能性很小。以澳大利亚为首的凯恩斯集团国家和美国会前就指责欧盟的农业补贴达数十亿美元之巨,而欧盟以及日本、瑞士等则指责这些国家没有充分考虑环境保护等所谓的非贸易因素。 各方分歧由来已久。世贸组织农业委员会主席夏秉纯今年2月13日向世贸组织成员提交了农业谈判模式修改草案。修改草案的主要内容是:未来6年内,各成员将现在的农业出口补贴减少一半,10年内全部取消;大幅降低进口关税,平均减少40%至60%,同时减少对农业的国内支持。这份草案遭到了欧盟的强烈反对。欧盟认为,这项草案非常不平衡,因为它对农产品出口补贴以及其它农产品出口保护措施采取了不同的做法,给不同发达国家的负担不均衡。 欧盟迄今是提供农产品出口补贴最多的经济体,并因此招致批评,被认为压低了农产品的国际市场价格,削弱了发展中国家农民的竞争力。虽然欧盟已表示愿意逐步削减农产品出口补贴,但前提条件是其它国家也得采取措施,取消其它形式的出口支持,例如美国的出口信贷和食品补助等措施。 美国贸易代表对这项草案,尤其是对农产品出口补贴相关内容表示欢迎。美国认为应进一步降低关税以及扭曲贸易的国内补贴,以减少世贸组织成员间的巨大差异。其它不少农产品出口国对这项草案表示了不同程度的失望,认为草案并未采取切实行动消除农产品贸易中的保护主义。 2月14日在东京举行的世贸组织非正式部长级会议上,美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等农产品出口国要求将所有农产品的关税一律降低到25%,而欧盟和日本则坚持36%的平均关税,而且各国可根据情况对不同的项目设定不同的税率。日本农林水产大臣大岛理森明确表示,日本根本无法接受这个草案,它将对日本农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因为日本目前的大米平均关税为490%,个别品种达到1000%,如果接受这个方案必然严重打击日本的大米生产。美国贸易代表罗伯特·佐利克严厉批评日本政府对大米课以高关税,没有一点合作精神。 2002年9月,参加世贸组织农业委员会日内瓦特别会议的中国代表团向会议提交了关于农业谈判的案文。中方认为农业谈判的进展和结果应有助于发展中成员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特殊和差别待遇应该在谈判结果中有所体现;发达成员应消除对发展中成员农业出口的贸易壁垒,增加发展中成员市场准入的机会。同时发达成员应约束和减少国内支持总量,大幅减少出口补贴直至最终取消。 农业谈判是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中最重要的谈判,农业谈判不能如期完成,将会影响服务贸易、贸易规则、反倾销以及非农产品关税等其它领域的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 分析家进一步警告说,如果农业谈判彻底失败,不但将使继续开放市场,促进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任务更加难以完成,而且将重新引发贸易争端、破坏多边贸易规则、加速贸易双边化和地区化,从而增加贸易成本,最终使世界分裂成对立的贸易集团。 定于今年9月在墨西哥坎昆举行的第五次部长级会议将对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进行中期评估。坎昆会议前使谈判回到正常轨道是当务之急。要做到这点,各方都要作出让步,尤其是欧美发达国家。否则分析家们的警告有可能变成现实。在这方面,美国不应再为发展中国家获得廉价药品设置障碍,欧盟也不应该阻挠发展中国家获得更为自由的农产品贸易权利。当然,发展中国家或地区也应看到降低进口门槛对他们也不无益处。总之,所有成员都不应该鼓动反对自由贸易,在加强协调中推动全球贸易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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