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执行石油消费浮动税率违法 法政府退赔千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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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3月18日 14:02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3月18日电 法国经济部在一项公报中指出,政府将遵照行政法院的决定,把2200万欧元交还给石油公司。行政法院认为政府在2002年11月2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不执行国内石油产品消费税(TIPP)浮动税率的决定不合法。 公报指出:“政府注意到行政法院2003年3月14日的决定,这项判决认为在2002年11月2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实行的国内石油产品消费税率无效,政府将把钱退还给有关的石油公司 经济部指出:“行政法院今天公布了一个判决,其主旨为:在2002年11月21日和12月31日期间,国内石油产品消费税率原应调低而未调低。” 经济部指出,在这段期间内:“每公升无铅汽油原应减价0.11欧元,每公升柴油应减价0.25欧元,每公升家用柴油应减价0.35欧元。” 经济部最后指出:“政府将毫不延迟地执行行政法院的这项决定,降低上述期间的国内石油产品消费税率,并把多征收的大约2200万欧元还给各个石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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