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司“破产后遗症”显现 股价受拖累下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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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2月28日 11:42 和讯 | ||
经历破产保护的美国公司重新上市交易后,其股票往往大幅下挫 美国存在着一批经历过破产保护程序后又获新生的公司,如McLeodUSA、Loewen Group、NTL、Finova Group等。 一段时期内,申请破产保护的公司数量曾达到历史高点。此浪潮过后,越来越多成功 殡仪馆连锁运营商Alderwoods Group曾在1999年申请过破产保护,2002年1月份结束破产保护程序时,原先的股东已经不复存在。重组程序使得公司的股东完全换了一班人马,破产前曾向公司发放银行贷款的债权人以及持有该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的投资者成了新股东。其中一些人并不情愿持有该公司的股票,这使该股面临着一定的抛售压力。在过去14个月里,公司股价从15美元左右一路下跌至周二收盘时的4.07美元,而这并非全是萎靡不振的丧葬业市场环境之错。这就是所谓“破产后遗症”。 过去一年中,许多摆脱了破产保护的公司都曾遇到过类似的问题。Finova Group、McLeo-dUSA、NTL、Covad Communications Group、Mpower Holding以及WashingtonsgroupsInterna-tional等公司都曾经在摆脱破产保护后目睹自己公司的股票大幅跌落。虽然导致股价下跌的原因不尽相同,但破产后遗症造成的抛售压力通常都难辞其咎。 预计未来几年内,将有大批大公司结束破产保护程序,其中包括Conseco、Kmart、US Airways Group和WorldCom。“在最初几年,这些公司中的大部分都难免将面临卖方压力。”去年10月刚刚摆脱破产保护的电信公司ICG Communications董事长兼首席执行长兰德尔·E·柯伦说,“这种压力的确存在,而且我们对此无能为力。” 一些投资者准备在公司业绩好转之前逢低吸纳这些股票,而低迷的股价表现尤其突出了这些投资者的短期风险。诚然,这种投资本身风险就很高。破产重组后表现平庸的公司不胜枚举,其中有些公司甚至在之后又被迫再次申请了破产保护。 即使是那些最终表现良好的公司,短期内股价也是因“后遗症”的存在而大幅跌落。一些作为公司债权人的银行在该公司破产重组后得到其股票作为补偿。这些银行往往对持有这些股票不感兴趣,因而经常成为公司股价震荡的罪魁祸首。监管部门禁止银行连续持有这些股票超过3年,不过,银行可以申请将持有年限延长2年。它们通常的做法是逐步在市场上出售这些股票,或通过大宗交易迅速抛出。 不过,在其它破产重组过程中,这些大股东不太可能立即向市场抛售股票。ICG通过申请破产保护后的重组使其负债从25亿美元缩减至2亿美元,很大一部分股份为W·R·Huff资产管理公司和Cerberus资本管理公司所控制。这两家公司都是精明的对冲基金投资公司,均以买进难以偿付的公司债务取得对申请破产保护公司的控制权而出名。目前,这两家公司占据ICG5个董事会席位中的4席。这种“贪婪的”投资公司几乎都不会在股票恢复升势前抛股变现。 辨别一家公司前景如何的一个线索是:该公司是否有这种大型机构投资者的支持。虽然对潜在的投资者来说,很难确定这些机构投资者的意图和它们持有这些股票的期限,但这些机构投资者很难迅速全盘出售其持有的股份。 如果一家经过申请破产保护后的重组公司在创造新的增长方面取得了成功,其股票就可能走稳并开始上扬。对于投资那些申请破产保护后进行重组的公司的投资者,这种股票的“U”型走势代表了最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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