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对华出口可使用人民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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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2月26日 19:43 经济参考报 | ||
巴基斯坦中央银行行长日前透露,该央行已经决定允许中国人民币在巴基斯坦对中国的出口贸易中使用。 据悉,人民币将被作为一种经批准的货币,可用于巴基斯坦对中国的出口结算。巴基斯坦出口商将可通过在巴境内商业银行向中国进口商开具以人民币计价和结算的信用证,并接受以人民币标价的所有有关交易单据。现该项举措已经进入巴央行向政府的报批程序,待 巴中央银行上述做法是应巴基斯坦工商会要求而采取的。实行这种做法后,中国进口商在与巴基斯坦的贸易中可以选择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也可以继续使用可兑换外币。巴方认为,中国进口商接受以人民币开立的信用证,将不会有任何汇兑风险。巴方此举目的在于促进巴中双边贸易,也给了交易双方更大选择自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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