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东京10月30日电(记者乐绍延)日本政府30日出台了一项以加速处理不良债权为主要内容的“反通货紧缩综合对策”。
这项“综合反通货紧缩对策”主要由加速不良债权处理对策、产业再生、税制改革、雇佣对策和中小企业对策等几方面组成。
在加快处理不良债权对策方面,日本政府决定,如果发生金融危机,将要求中央银行提供特别融资,以维护金融体系稳定。如果金融形势需要,将根据现行存款保险法迅速投入国库资金,同时将对注入国库资金的金融机构负责人依法追究其经营责任。这项对策还要求严格审查金融机构的资产和资本充足率,加强外部对金融机构的监督,制定坏账准备金免税冲销坏账制度和恢复冲销坏账退税等制度。另外,该对策还包括在由政府持有的优先股到期或金融机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情况下,将此类股转换成普通股,使民营银行实际成为国有银行等内容。
在产业再生对策方面,日政府决定设立“企业再生和雇佣对策战略本部”,制定企业再生和雇佣对策的基本方针,首相任本部长;同时在存款保险机构内新设产业再生机构,并以适当价格收购有望东山再起的企业的债权。
在税制改革对策方面,政府决定对研究开发型企业、信息通信产业投资实施减税制度,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同时统一继承税和赠予税,降低继承税最高税率,改革土地税制,促进土地有效使用,对住房赠予实施税率优惠。
在保障雇佣关系和扶植中小企业对策方面,日政府将设立特别资金,为因加速处理不良债权而失业的人员的再就业提供支持,同时提高中小企业的无担保融资限额,增加对中小企业的贷款。
为配合政府推出反通缩综合对策,日本央行30日决定进一步放松银根,增加资金供应量,尽量减轻因加速处理不良债权而带来的通货紧缩压力。
日本最大的经济团体“经团联”会长奥田硕在政府推出上述对策后表示,随着措施的实施,很可能出现企业信用收缩和生产收缩现象。因此,政府应完善有关税制,加强产业和企业的再生支援体系。日本商工会议所理事长山口信夫则强调,该对策在提升总需求方面力量不足,希望政府尽早制定相关的财政政策,以刺激需求增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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