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5月9日消息:美国证券交易所8日一致通过新规则,要求股票分析师披露更多与其进行评估的公司关系,以避免做出任何带有偏见性的评估报告。
“这是重要的一步。我相信它将发挥应有的作用。”证交所董事格莱斯曼指出。
根据新规则,分析师何时和怎样发表股票言论都将受到制约;其个人投资行为也将受
到监管。投资银行也将对与被评估公司和分析师之间的关系进行更多披露。
新研究报告的格式也做出一定改变。分析师需要用图表表明鉴于其评估结果,该股票的任何变动;并对不同分析师有关“买入”、“卖出”、“持有”等评价的数量进行统计。
纽约证交所发言人称,新规章将在六个月内逐步实施。该新规是纽约证交所、纳斯达克国家证券交易商协会、美国证交所和国会几个月激烈争论的结果。
4月25日,证交所正式对华尔街股票分析行和专家展开调查。有关人士称,随着调查的深入,未来可能采取更进一步的规范措施。
目前,对美林证券审查成为多方关注的焦点。该证券行正试图与纽约州总检察长斯比特兹达成协议,以避免最终的刑事诉讼。
新规章主要内容如下:
1.禁止分析师对所在投资银行服务公司提供带有偏见性的利好报告;
2.禁止分析师在40天内,对所在投资银行负责初始发行的公司提供评估报告;或者在10天内对第二次发行股票公司提供报告;
3.限制但非禁止,分析师和投资银行雇员间对评估报告交换意见;
4.限制公司在分析师做出正式评估之前发表预期评价报告;
5.限制分析师对其负责行业的初始发行股票进行交易,多元化共同基金除外;
6.要求分析师在对公司做出评估报告的前30天和之后5天内,不得买卖该公司股票;
7.禁止分析师卖出其近期推荐的股票;
8.要求投资银行披露股票评级标准和历史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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