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敏
本报专稿 新加坡全国工资理事会8日提出应对经济衰退的新工资指导原则,要求受到经济衰退影响的公司采取严厉节制工资措施,以保住员工的工作。这一指导原则的有效期到2002年12月31日。
工资理事会吁请公司将裁员当作最后的途径,在裁员之前,公司应该先采取其它降低成本的措施,包括减少每周工作日、暂时解雇、冻结工资或减薪。工资理事会的指导原则还包括:公司管理层带头减薪金、控制除工资成本外的其它商业成本、将公司的业务表现及前景向员工介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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