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国际货币基金(IMF)在11月26日公布了一项开天辟地的计划,准备创立一个国际系统,允许一些经济发展举步维艰的贫穷国家在债务的沉重负担已经到了不堪忍受的时候宣布破产保护。
IMF第二号人物、第一执行副主席安妮.克鲁格26日在美国首都华盛顿举行的美国国家经济学家俱乐部的午餐会上表示,这一计划的重要意义在于将在国际金融系统中填补一个“
巨大的真空”,因为目前的世界金融系统没有提供债务缠身的国家可以宣布破产的机制。克鲁格表示,这一面向国家的破产保护法和世界上许多国家向公司提供的破产保护法将一模一样,惟一不同的是国家宣布破产之后,相关法律需要在几年之后才能生效,也就是说,对于国家而言其实没有什么利益和好处。
这一计划将由IMF的理事会在今年12月的全体成员会议上讨论之后形成最后的决议。如果获得通过,那么IMF将成为这一世界新金融机制的守门人,而债权国将成为仲裁人,也就是说债权国有权力来决定是允许债务国继续“呆”在他们的债务上还是双方协商之后对债务国的金融体制进行有序的改革和重组。克鲁格还透露说,在西方7国集团中,目前已有4个国家“全力以赴支持”这一计划,包括美国和英国,还有三个成员国则还在考虑之中。西方7国包括美英日加德法意这7个国家。
据克鲁格透露,这一计划将根据以下四个原则实施:
第一,债权人不能向本国法院起诉,要求债务国偿还债务,以此来搅乱双方之间进行中的谈判,就像1997年某个债权人勒索巴拿马一样;第二,债务国与债权人之间的谈判必须坚持公平的原则,不能偏袒任何一方,而要做到这一点事实上需要那些国家拥有健全的经济政策;第三,鼓励债务国继续向原来的债权国借贷;第四,解决债务的协议只需要由绝大多数债权国一致通过而不是全体通过;其他规定还包括宣布破产的国家
将实行临时外汇管制,为的是防止有人浑水摸鱼趁机进行外汇投机牟取暴利。克鲁格最后表示,IMF推出这一国家破产计划的最主要目的是希望这一国家破产机制能够鼓励那些贫穷落后的债务国和债权国自己协商解决问题,而不是什么事情都要拉上IMF和其他国家来从中协助。她表示,在决定一个国家在什么时候可以宣布破产这一问题上,IMF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但是她也表示,有必要设立一个独立的司法机构来解决债务国和债权国之间可能出现的纷争。
(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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