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布拉格11月21日专电 捷克政府21日决定,从明年1月1日起提高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以期提升就业率,推动社会经济发展。
据报道,根据新规定,从明年起捷克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将由目前的每小时30克朗(约37克朗合一美元)上调至33.9克朗,月最低工资由5000克朗提高到5700克朗。与去年捷人均月收入13491克朗的水平相比,调整后的捷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相当于捷人均月收入的42%。
捷劳动和社会事务部官员霍兰娃介绍说,此次上调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旨在进一步拉大职工最低纯收入与最低生活保障金之间的差距,鼓励人们外出就业。目前,捷最低生活保障金为每人每月4100克朗,而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后职工最低纯收入可增长15%,达到每月4715克朗。
霍兰娃强调,今后政府将根据通货膨胀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变动情况对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及时作出新的调整。
90年代,捷克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一直低于最低生活保障金,因此一些捷克人宁可呆在家中领取社会补助,而不愿外出工作赚取微薄的收入,这影响了捷克经济的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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