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乘客下机后几天或几周即死亡 英航面临巨额赔偿

2001年07月31日 14:41  法制日报 微博

  惠小霜/文

  英国各大航空公司可能很快会陷于一场麻烦当中,因为“经济舱综合症”的受害者和他们的家属已经向法院递交了诉状,状告这些航空公司没有向他们事先提出警告,导致了如此严重后果。如果控方胜诉的话,这些公司将面临巨额赔偿。

  据英国《观察家报》29日报道说,如果航空公司输掉这场官司,那么它们可能将向受害旅客支付总数超过1000万英镑(约合1430万美元)的赔偿金。虽然该报没有具体说明涉嫌航空公司的名字,但据信其中包括著名的英国航空公司。

  “经济舱综合症”又称“深度静脉血栓”。医学专家称,每年因“经济舱综合症”死亡的人可能达到两千名,一些人是在下飞机后几天或几个星期后死亡的。英国著名医学杂志《柳叶刀》发表的文章称,在10名乘飞机进行长途旅行的乘客中,就有1名有患“经济舱综合症”的危险。

  据悉,进行这次集体诉讼的有30名乘客,其中有10人已经死亡。如果这次寻求赔偿成功的话,可能将会引发以后越来越多的赔偿诉讼。以前,各航空公司一直拒绝对由“经济舱综合症”引发的伤亡事件承担责任。

  代表这些乘客向法院提出起诉的英国柯林斯律师行的盖尔达·戈丁说:“我们的目的是想让航空公司承认事件的存在,并进行相应的赔偿。”

  上周,一家澳大利亚法律机构也就类似事件向当地法院提出了诉讼,将荷兰皇家航空公司、澳大利亚快达航空公司和英国航空公司这3家大航空公司以及澳大利亚的一家航空安全管理机构告上了法庭。

  英国航空公司发言人在29日的新闻发布会上称,在法院的传票下达之前,他们不会就诉讼事件发表评论。

  《观察家报》称,柯林斯律师事务所在一个名为“经济舱综合症受害者联合会”的调查机构的调查结果中,选择了那些最有希望获得赔偿的案件,每位乘客的赔偿金额将达到50万英镑(约合71.36万美元)。如果这些乘客得到赔偿的话,该律师行还将就另外两百多起案件提出赔偿诉讼。这一调查机构的负责人名叫露丝·克里斯托弗森,她28岁的女儿就是“经济舱综合症”的受害者之一。去年,她的女儿在从澳大利亚乘飞机到伦敦的希思罗机场后不久死去。

  英国航空健康协会发言人称,航空公司“应该为旅客的健康负起责任,它们已经被过时的法律庇护得太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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