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托业发展肩负成长与竞争双重压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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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8日 15:5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2003年全年共有48家信托公司发行并公布了249个集合信托品种,实际募集资金总计215.1亿元。与上年同期(7月18日至12月31日)相比,信托品种数量增加110个,增幅366.7%;募集总金额增加89.7亿元,增幅224.8%。由于通过重新登记的信托公司数量增加,信托公司积极开拓业务,集合信托品种发行大幅增长,超过同期银行新增贷款、保险公司保费收入、基金发行量的增速,更与股票融资下降形成反差,信托理财市场开始全面启动。
优势 通过这些信托品种的发行,充分展示了信托公司不同于其他金融机构、投资公司和咨询公司的特点。 相比于其他机构,信托公司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在项目融资方面,灵活性好,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求,筹集相应的资金量。 由于对信托品种的发行实行备案制,所以融资过程十分便捷。较之发行债券、股票,信托融资在筹资时间方面具有无法比拟的有利条件,为项目方节约了时间。 信托资金运用方式灵活,可以贷款、股权投资(收购或增资)、租赁等,能够满足项目方的多种需求,这是所有金融机构中,运用手段最丰富的机构。 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得到《信托法》等法律的明确支持,保障了不同项目投资者的财产安全,免受信托公司破产清算的影响。 劣势 与此同时,信托公司的劣势也比较明显,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信托公司的人才匮乏。目前一些从业人员是从证券公司、银行系统转型而来,不能完全适应信托业务的需要。信托公司普遍缺乏既懂得信托原理,兼具财务、法律知识,又有所投向领域丰富经营经验的复合型专家。 信托业务开发主要依靠业务人员的人脉关系,随机性大,没有确定的业务发展策略。有的信托公司向关联人融资,虽然便于控制风险,但业务市场化程度不高。有的信托公司利用政策法规的空隙,以擦边球的手段开展业务。 信息技术运用水平落后,普遍尚未建立信托业务的信息管理系统,不能实施计算机的辅助管理,难以对发行、客户资源、产品开发、资产风险状态进行分析与实时监控,无法提供管理决策支持。 信托公司营业网点少,信息收集难,营销难,客户资源来源有限,开展面向全国的业务难度大,导致信托公司业务呈现区域性,局限在注册地周边,妨碍了向全国发展。 风险控制主要是经验式,具有偶然性,全面、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正在形成之中,有的信托公司重发行,轻日常管理。信托公司的信托项目日常管理能力尚未接受过大的考验。 从信托业务中获取的管理费较少,尚未构成信托公司主要利润来源。信托公司面临的迫切问题是如何生存,还未涉及发展问题。 虽然信托品种创新不断,除了优先劣后受益结构之外,但大都未形成规模,没有进一步的复制推广,个案式,"浅尝辄止"。 许多信托公司在研究、营销、客户服务等方面处于原始状态,基础薄弱。忙于挣钱,尚未谈及发展。在潜在竞争压力面前,信托公司尚未形成核心竞争力,发展后劲不足,可持续发展能力尚待观察。 信托公司虽然号称横跨货币、实业、资本三大市场,但在每一领域,均没有丰富的经验。既没有看到一家信托公司同时兼顾三大市场,拓展业务,也没有普遍看到在三大市场之一上有鲜明特色的信托公司。 发展 由于信托业务具有多样性,监管难度大于银行。对信托行业的市场准入、业务管理、公司治理等方面都需要进行创新。信托业的发展,需要监管部门在信息披露、分类管理、风险控制、公募发行(含营销)等方面尽快着手实施制度建设。与此同时,信托公司在开展信托业务时,面临信托税制、信托财产登记制度、信托业务会计核算等规则的缺失。这些都需要各管理部门的协调。 虽然信托的理财增值功能得以发挥,但是财产隔离、财产转移等功能并未为社会所认知,信托财产管理制度难以帮助信托公司建立竞争优势。在理财增值服务方面,信托公司与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银行这些成立时间较长的金融机构在分支机构、人才、客户资源等方面存在相当差距。现在的信托公司正经历成长与竞争的双重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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