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改革:非国有资本将引入 坚持市场化方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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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11月18日 09:42 中国经济时报 | ||
在电源建设上,非国有资本将被大量引入,国有电力企业的股份制改造也将大力推进 “中国发展高层论坛能源战略和改革国际研讨会”上,对电力工业的发展,一个统一的意见就是要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意见认为,在电力改革中,虽然面临一些监管方面的难题,但对不适应电力工业发展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依旧要进行体制性的变革,增进电力供应在更高的水平上持续发展的能力。 在论坛上,一位电力行业内部人士在16日讨论临近结束的时候表达了“最好别过多讲监管的事情”的意思,从其避开监管而谈电力如何发展的低调上,可以看出电力监管在一定程度上的尴尬。 “监管职能上还不统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经部副部长冯飞在15日的预备会上认为,监管的架构要在政策制定的政府层面,由一个统一集中的管理部门进行有效的行业监管,形成政监分离的局面。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所长周大地表示,在能源领域里,市场化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还不太清晰。他认为,在考虑电力工业效益等各方面的因素下,尤其以国有资本为主的电力企业内部,真正朝向市场化的改革做起来还是有一定困难。 虽然对法律法规的要求呼声甚高,但已经滞后于电力体制改革的电力法律体系仍在不断摸索和修订中。一人士认为,《电力法》和《电力监管条例》若仍不以完整形式尽快公布,那在新体制下的电力运行将缺乏法律保障,肯定会遇到企图组织市场力量压制竞争的障碍,市场将会在一定时期失灵。 电力监管委员会副主席邵秉仁预计,在未来10年内,中国电力工业仍将以较快的速度发展。他说,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仍要解决电力工业的发展规模和速度问题,还要解决火电发电单机容量过小、电网建设滞后、可再生能源发电比例过低等结构失调的问题,以及环境保护、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等很多深层次问题。 同时,与其他国家相比,邵秉仁在“中国电力发展与监管”的主题发言中表示,中国的电力监管还面临着许多特殊的挑战。 首先,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人均发电装机容量和人均用电量,还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保证电力的有效供应将始终是中国电力工业最主要的任务,这一点决定了中国电力监管的环境根本有别于发达国家的成熟市场。其次,中国是一个转轨经济国家,市场发育尚不成熟,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制度尚不健全,有些还是空白,这增加了电力监管的难度。第三,电力工业长期在政府的计划和行政管理体制下运行,缺乏市场条件下如何有效监管的经验和手段。 “非国有资本将被大量引入,国有电力企业的股份制改造也将被大力推进。”邵秉仁在电力投融资政策和实行更为开放的市场准入制方面透露了如此信息。 他认为,要改变电力发展方式,改变电力投资管理体制,属于垄断环节的电网建设纳入政府的监管。而对竞争性的电源建设项目,政府主要从规划、环保评价和资质审查等方面进行管制。项目投资的可行性和经济性评价,由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判断,自己承担投资后果。同时,要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电力投融资政策,适当加大对电网投资的政策支持力度,电源建设则要着眼于提高发电和竞争的有效性,在更大范围内和更深层次上开放市场。 “规划建设的电源项目将面向国内外投资者进行公开招标”,邵秉仁特别强调,要加快上网电价改革的步伐,强调电源成本建设的约束机制。他说,在价格约束机制目前不能完全到位的情况下(从发电、输电到零售价格还不能做到完全联动),借鉴国际和我国部分地区电力市场化改革的经验,要考虑在电力项目投资环节引入竞争,探索“竞价建厂”。 在区域电力市场建设上,邵秉仁认为要通过市场进一步推动跨省、跨区电能交易,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配制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改变上网电价定价方式,按照区域市场运行需要和不同区域市场建设的进度,分区域有步骤地加快实行竞价上网,及时出台输配电价定价办法。有条件地选择少数地区和企业,积极稳妥开展发电企业与大用户直供的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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