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2015年(第八届)金麒麟论坛——“变革中国-蓝图与路径”于2015年12月1日在北京举行。中国政法大学[微博]教授李爱君出席并参与议题为“互联网+金融:新规则与新希望”热点圆桌讨论。李爱君表示,传统登记制度,比如反担保登记,已经不适合现有的互联网运作,种种我们现有的制度,不符合我们现在的创新。
李爱君认为,“互联网+金融”这样的有机结合,在法律层面上,法律关系,法律主体,法律客体,法律内容已经发生了变化,在这样的变化中,我们有些制度是不适合原有金融加上互联网技术的运作,原有制度是在金融+互联网技术,抑制了互联网技术效率的发挥。
以下为演讲实录:
李爱君:谢谢主持人,刚才主持人提到这本书,《互联网金融法律与实务》,是我长期从事金融法教育和金融法研究,在此基础上的一些感悟,结合互联网金融来进行互联网金融各种法律关系,法律性质,以及面对风险怎么通过法律制度来防范。我是2009年开始关注互联网金融的,当时我们各个领域都还不懂,尤其是出版行业,当时写了论文以后,遭到了很多期刊编辑拒绝,终于2011年我的论文在福州大学学报上发表了,也是我们国家第一批对网络借贷的分析。
我结合今天主题讲一下,今天的主题是“互联网+金融”,新规则,新希望。互联网金融就是互联网和金融的有机结合,它没有改变金融的本质,它还具有金融的规律、风险,这样的有机结合,为什么还要求新的规则,“互联网+金融”这样的有机结合,在法律层面上,法律关系,法律主体,法律客体,法律内容已经发生了变化,在这样的变化中,我们有些制度是不适合原有金融加上互联网技术的运作,原有制度是在金融+互联网技术,抑制了互联网技术效率的发挥。
互联网到底解决了我们金融什么呢?就是信息传播,传播速度快,还有跨时空。另外它解决了快速收集资金,达到快速收集资金支付到用户账户上,所以它在发挥这样的作用情况下,原有制度是不适合的,因为我们制度是有滞后性的,社会发展,它的创新总是走在前面的。
另外是我们传统登记制度,比如反担保登记,我们行业的习惯也不适合现有的互联网运作,种种我们现有的制度,是不符合我们现在的创新,这是一个。还有一个是我的制度没有改变之前,我们该怎么做?
实际上我们在原有框架下应该是依法运作,我们可以提出我们修法的意见,如果法律没有修订,我们就征求相关管理部门或者机构进行授权。还有大家应该在运作当中注意一个问题,有些是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性的,有些是行业习惯,行业习惯不用修改我们法律制度,现在是行业习惯也在制约着互联网金融和互联网技术发挥的作用,这是新规则,所以“互联网+金融”却是应该在现有制度下,我们该修订的进行修订。
还有“互联网+金融”会产生新的风险,这种风险和传统金融风险是不一样的本质特征,这样的风险也要通过我们的制度去修订,来防范这样的风险,这是新规则。
还有新希望,无论是互联网、还是新规则,还是新制度,都会给这个行业带来新希望,互联网给传统金融注入了希望,改变了原有服务模式,另外产品结构设计,以及我们用户的体验,还有制度会给这个行业一个新的希望,我们走到今天是以制度为核心的新时代了,制度成为了经济发展的新要素,制度要符合社会需求,当一个制度超越和滞后社会需求,都会影响经济发展,所以我们修订法律和现有规则,都是给这个行业注入了新的希望,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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