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四届)中国城市发展市长论坛”于10月16日在北京举办。上图为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李扬。(图片来源:新浪财经)   “2015年(第四届)中国城市发展市长论坛”于10月16日在北京举办。上图为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李扬。(图片来源: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2015年(第四届)中国城市发展市长论坛”于10月16日在北京举办。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李扬出席并演讲。

  以下为演讲实录:

  李扬:尊敬的各位嘉宾、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

  非常高兴,我是第二次参加这个论坛。主办者给我出了个题,叫做“城市化的金融支持”。我很为难,要给我一天时间比较好讲,让我在15分钟内讲这个题目就很困难——于是我讲最关键的。我想到了习近平主席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的重要讲话。过剩一个很突出的领域就是与基本建设相关领域的产能过剩,比如钢筋、水泥、各种电动机械等等,这应当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是,如果我们去看一看欧洲,所有国土都是被整治过,欧洲的所有城市都有一个非常发达的地下基础设施,刚才章良已经说到了。巴黎地下道比地面要宽很多。而中国这些都短缺,如果要把国土整治一下,把地下基础设施修好,用的材料则主要就是钢筋、水泥、电动机械。于是不禁让人发问,到底是什么阻碍了工业和需求的结合。这些物质材料都有的,但是这些物质材料并没有被用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去,这中间就有一个黏合的问题,黏合剂就是金融。

  我以这么大的角度来切入,其实讲的就是我们的故事,讲的就是城市化过程中金融支持的问题。中国的金融体系往前追溯三十几年那是非常原始的,我们只有一家银行。这么多年来取得了非常大的发展,现在我们已经有了比较完备的金融体系,但是针对城市基础设施的融资机制却是非常短缺的。所以才会出现地方政府的融资平台问题、地方政府债务问题。

  原因非常简单,因为中国经济已经发展到今天,主要的投资领域就是基础设施,特别是社会类基础设施,社会类基础设施就是收益不那么明显,不那么稳定,甚至收益无法覆盖成本的。而城市没有资金来源,因为按照规定城市是不能自己自主办金融的,按照分税制分给地方政府,特别是基层城市自主性的收入来源是很少的,因为没有办法于是会卖地,出现各种各样违规的政策,直至开设融资平台。在这个意义上,中国的融资平台问题不能够完全归结为是一个很坏的事情,至少说地方政府是为了完善建设城市基础设施才进行融资的,从我们做金融的角度来看,负债对应一笔资产,资产好坏、多少是关键,我们总体来说和西方国家地方政府是不一样的,我们的负债是为了形成资产。但是靠这样一种非规范的安排显然是不行,因为现在大家看到地方的债务问题已经构成中国金融风险中的一个最大的领域。

  在下一步我们为了进一步推进中国的经济发展,为了进一步推动中国的城市化,我们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城市金融体系,支持城市化的金融体系。大致上有这样三个层面:第一、我们要完善制度体系,让私人资本愿意投入到城市基础设施里面。当然现在我们在做实验,比如PPP等等,但PPP搞了半天成效甚微,我们必须认真地分析为何私人资本不愿意进来,是不是主要是两个原因:一是所提供的投资项目没有稳定的现金流,资金的进入要付息,要还本,还要赚一点钱,这些项目让他不能还本,也不能付息,还赚不了钱;二是城市基础设施都被各种各样的名头束缚着,所以准入有很多的障碍,即使准入了之后,本届地方政府说给你干,下届政府根据另外一个政策很可能不给你干,而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少则五年,长则十年、二十年,必须有稳定的投资环境才愿意投资。主要是这两个原因,一个是没有商业可持续性,第二个制度保障是不完善的。因此下一步我们要想让城市基础设施获得私人资本的支持,就必须改变我们的准入制度,改变收费、课税等各种各样的制度,让私人资本能够比较愉快地、放心地进入。

  第二、需要有长期的信用制度。大家知道中国的金融机构资金来源是短期化的,特别明显的是商业银行。现在城市基础设施,城市化过程中所需要的投资都是长期的,于是就出现金融中著名的期限错配的问题,需要的是长期的资金,但是能够筹集的都是短期资金。因此就需要有一种制度安排能把短期的资金变成长期资金,就需要建立一些长期信用机构。

  我们已经看到,在2008年的时候,像国家开发银行这样的机构曾经被认为不需要了,但现在大家都知道它是根本不可或缺的。其他还有一些,十八届三中全会很明确地指出了几类机构,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融资机构、城市住房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城市基础设施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如今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已经有两年多了,我没看到任何一个城市在这方面有动作。我们必须认真地考虑这样的问题,其实要是这样来想的话,我们发展到这个阶段需要长期资金,而且需要有政策性支持,还有担保。所以中国发展到今天,当城市化成为我们经济的主要引擎之一的时候,我们会发现,能够支撑城市化的金融机构是极为短缺的。好在最近党中央关于改革的方案里一再说了,中央给原则,地方可以先行先试,我希望有哪些城市、省来试着做一做,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

  第三、政府财政资金。不论怎么样,一定会有很多的基础设施是很难有收入的,这就需要公共资金。比如巴黎当时的地下道建设用的就是财政资金,像章良说把北京的地下道建成能开车,商业资金不可能投入,这就需要有政府支出。政府的支出必须有筹资机制的问题,正常化常态化,符合经济规律的资金就两类,一类是发项目债,一类是政府债。去年开始已经开了一个口子,这个事情已经呼吁了很久。现在很多事情正在做,我希望做得规范一些,不要形成不良资产。这方面很多大都市有成功的经验,你跑到香港看一看,大家知道全世界很少有地铁能挣钱的,但香港能挣钱,香港的地铁一开始发债筹资的,然后到一定时候债权变成股权,最后大家分享地铁成长的收益。这样一些经验是应当值得内地考虑的。

  总之,我们在考虑城市化金融支持的时候不要只想到钱,对于我们做金融的来说没有钱,只有各种特征、各种形式、各种期限的资金,一定要考虑寻找那些适合城市化发展的形式、机构和产品的品种,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很可能会误入歧途,会变成不良资产。我觉得现在随着这几年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随着城市化在中国经济未来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这个问题已经获得了很多人的认可,我相信通过我们不懈的努力,会建立起符合中国城市化过程所需求的金融支持体系。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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