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中一:房地产面临结构调整期

2014年12月14日 12:18  新浪财经 微博 收藏本文     
图为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名誉副会长朱中一。(图片来源:新浪财经 骆霄 摄) 图为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名誉副会长朱中一。(图片来源:新浪财经 骆霄 摄)

  新浪财经讯 由中国国际友好联络会主办,《财经》杂志承办的“三亚·财经国际论坛”于2014年12月12日-14日在海南省三亚市召开。主题为:新经济 新平衡。在分论坛“城镇化进程与城市治理”上,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名誉副会长朱中一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以下为文字实录:

  苏琦:朱会长,您怎么看这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特别淡化房地产?

  朱中一:在公报里没有提房地产,作为我自己来说,很高兴。因为在公报里提的过多对我们压力还大,不提,确确实实表明房地产进入了一个新的常态。但是公报里面没有提,并不等于领导讲话里没有讲。因为领导讲话现在还不知道。这是第一。

  第二,虽然公报里没有直接提房地产,但是公报里很多内容都跟房地产有关系。比如经济的新常态,增长速度由高速向中高速转变,房地产也是一个换档期,房地产也面临着结构的调整期。更重要的一点,咱们国家的经济增长,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这跟我们房地产的关系又很大。将来对房地产的投资,不一定像过去要求那么高了,更多的是要尊重房地产自身的规律。比如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跟房地产都有关系,在稳增长里,起码有几块涉及到房地产的,比如保障房的问题,将来肯定在有关政府机关的工作里涉及到。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调结构的问题,包括前段时期,克强总理也讲到了,怎么样发展一点旅游消费、养生养老的消费,这跟我们新的业态又有关系。

  这次公报里提到了区域库存的问题,房子泡沫的问题,现在客观上不少的城市或不少的企业库存量比较大,这就涉及到去库存和防风险的问题。再比如说,转变发展方式,发展绿色经济问题,过去传统的行业,资源能源消耗都比较大,怎么样通过信息化、智能化来推进建筑行业的现代化,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这个问题是一个长期的工作。

  再比如说,提到了要科学地进行调控,科学进行调控对房地产来说,将是一个很重要的课题,就是怎么样在尊重房地产发展规律和地区的参与性的情况下,更好的实施分类调控、分级施政,从而完善分类调控的房地产的这么一个体系,我认为这项工作还是很重要的。

  再比如说,推进改革的问题,城镇化的问题,城镇化跟房地产是有关的,城镇化必然跟房地产协调发展,既不能滞后,但又不能超前,超前就成了造城运动,造成了资源、能源的浪费,甚至造成了风险的加大。

  通过改革要建立一些制度,这就涉及到了土地制度的改革,金融制度的改革,财税制度的改革。虽然公报里没有提房地产,但仔细来解读的话,基本上很多内容跟房地产都是有关系的,而且要促进房地产的持续健康发展,可能今后的任务就更加艰巨一点,既要做好当前的存量的消耗工作,又要打好基础性的工作,为中长期发展做好准备。

  苏琦:朱会长,房地产商帮助地方政府发展了这么多年,养了一堆孩子,接下来要怎么处理呢?有地方债,融资平台也在清理,也有很多空置的房子,结合“十三五”的规划,您对这块有些什么想法?

  朱中一:下一步政府肯定会更加尊重房地产的规律和地区差异性的特点,更加实施好分类调控的体系。因为房地产在地区的差异性越来越大,有些地区确实由于存量多大,企业的日子很难受。但有些地区,需求还是摆在那儿的,下一步还是要继续按照原来的思路比较控制规模吧。作为中央政府,肯定是要更加实施好分类调控、分级施政的体系。

  苏琦:讲到房地产税和不动产登记,前一阵说的上海、重庆不再扩围,先登记,登记完了再立法,是这样的顺序吗?

  朱中一:我谈一下个人的观点,作为不动产的登记,个人的租房信息联网,实际上发达的国家这些工作都是有的。发达国家精细到什么程度呢,这个房子即使你自己的,什么时候买的,什么时候装修的,装修的时候有没有动主体结构,它都有非常详细的记录。因为只有了解清楚了这个家庭,才能更加精准的制定房地产的政策。我们1986年搞了住房普查以后,就没有做过,家底不清就很难制定很精准的政策,所以,我认为这是很正常的。

  房地产税和房产税不同,国家现在考虑推进的房地产立法,首先是对现有的房地产各种税费进行清理,合并同类项,合并好了以后,要减税种、宽税基的原则重新设置那些税。我们现在大家反映流转环节的税多,将来肯定减少流转环节的税。

  房地产的立法,我是很主张的,因为我在法规司待的时间很长,我跟全国人大和国家有关部门一直提这个建议,要把房地产立法的过程作为一个形成共识的过程,现在全国人大也好,国务院的有关部门也好,都在抓紧考虑这项工作。现在也在抓紧推进。我自己理解在房地产税立法的基本思路形成以后,应该及早的征求意见,把这个立法变成一个公开立法的过程,这样民众也有时间准备,这可能对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是有好处的。另外,对培育和发展二手房市场和租赁市场也有好处的,这个过程更加公平一点,更加公正一点,更加透明一点,这可能是政府要考虑的问题。这些工作政府肯定会推进,至于具体时间和日程表是有的,可能在两三年里完成这些事情。这种政策最核心的问题是了解家底,不动产登记核心是根据物权法的,只有确权的才能受到法律保护,当然还有其他的作用,包括炒房的问题,促进住房的资源更加合理公平的分配问题,等等。对市场肯定有影响,但是对市场的影响,只是说更加能够促进的平稳健康发展。

  苏琦:朱会长,我有一个问题,潘总讲到如果登记会把一些存量给逼出来,就这块的总量大概有多少,我们还不是很清楚。但是,在我们没有摸清家底的情况下,前几年也推出了每年1000万平米的保障性住房的计划,这两者之间又应该怎么协调呢?

  朱中一:这个家底摸清楚了以后,政府要制定好重要的发展规划,这个过程中必然会考虑保障和市场的关系,过去讲的市场归市场、保障归市场,比如我现在市场库存更大了,能不能政府收购一些合适的房子作为保障房的房源,政府就少建一些。比如明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按照3600万套,政府肯定要完成,但是不是再建600万到700万套,我看不一定。如果通过政府收购的房源来解决,就不一定修建那么多了。另外,在十三五的时候,保障房肯定是要做的,但实现形式可以更加灵活多样,可以通过货币补助的办法,可以通过政府购买合适的保障房房源的办法,机制更加灵活一点。

  朱中一:新经济,新常态,新平衡,对房地产来说,最核心的就是前十几年部分强调了房地产是支柱产业的问题,今后的房地产的地位和定性,房地产应该是一个基础性的产业。就像冯总说的,人们住离不开房地产,人们办公离不开房地产,不管怎么样,都离不开房地产,关键是我们怎么样经营好房地产,这是重要的。房地产是个永恒的课题,关键是在新经济、新常态、新平衡的状态下,用创新和改革的理念把它做好。

  2014三亚•财经国际论坛由中国国际友好联合会主办,《财经》杂志承办,中国友谊促进会为支持机构,于2014年12月12-14日在三亚海棠湾喜来登度假酒店举行,主题为“新经济 新平衡”。

 

文章关键词: 财经国际论坛朱中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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