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财经》年会2015:预测与战略”于2014年11月25日-27日在北京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中卿出席并发言。
尹中卿表示,我国地方债的三个特性注定了其有引发风险的可能,第一、过度依赖融资平台,第二、地方债的资金主要是来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第三、过度依赖土地收入。
尹中卿强调,在经济下行过程中,有可能爆发区域性的地方债务风险。其一,各单位都把最终的责任转嫁给财政,下级政府转移到上级政府,地方政府把最终责任推给中央,上任政府又把责任推给下任政府,财政还不起来,导致政府信用链条的断裂,有可能爆发区域性的财政风险。
其二,可能引发金融风险。地方债与银行直接关联度太高,政府债务的增长,不仅留下居高不下的隐性赤字和债务风险,也会给金融机构带来风险。
其三、有可能诱发经济和政治风险。如果严格按照金融规则判断,不少地方政府已经无法依靠借新偿旧。按照市场化要求,一些地方政府实际上已经破产。
尹中卿强调,需要引导地方债走上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以此化解地方债的风险。其建议,一、按照预算法保证地方债务一方举债,新增债务的规模要实行规模控制,提高直接融资的比重,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公司合作伙伴等方式参与基础设施的投资和运营。二、保障和促进地方政府依法管债,将债务收支门类纳入全口径预算,包括负债率、债务率、偿债预期率,借新还旧率,来加强债务存量的监督和运行,保证债务偿还公开透明。三、加强政府债务投放的审查。
以下为演讲实录:
尹中卿:刚才曹远征说题目叫新常态,这两年新常态这个词用的越来越烂,内涵越来越不清楚。现在很多人判断,中国的经济增速趋势放缓就是新常态。实际我以为经济增速放缓之后,到达一个点,又稳定下来,才是一个新常态。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从经济增速放慢到最后建立一个稳定的速度现在只是向新常态过渡。
前些年,我们的增速都在两位数,这几年下到8%以下,甚至有可能下降到7%以下。现在更多应该关注放缓的过程中,我们怎么能够让它初步稳定下来。去年8月份我提出来我们要从8过渡到7,就要对经济放缓的容忍度有所提高,既不要随便说泡沫,更不能轻易戳泡沫,而是要千方百计挤泡沫,包括产能过剩的泡沫,房地产价格的泡沫,政府债务的泡沫,金融的泡沫。可以说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正是因为有泡沫,才导致了经济增速在两位数运行,泡沫一直得不到解决,导致了经济再下滑。我们现在重点要控制风险,守住底线。
我想谈一个地方债的风险的预测方法。因为地方债在改革开放30年来,特别是1997年应对亚洲金融危机和2008年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过程中,对于当时的稳增长或者叫保增长,确实发挥了不可磨灭的功绩。但是在保增长和稳增长的过程中,确实有一些地方债务泡沫集聚,造成了风险。
审计署2013年6月底统计地方债务是17.89万亿,关键是债务在经济增速上行条件下,可以得到化解,或者是暂时隐蔽起来。经济增速趋势放缓的时候,地方债务风险就逐步被显露出来,或者说水落石出了。在我们讲到的4个风险之中,房地产价格的变动,去产能化、压缩过剩产能,最终都会影响到地方债务。并且地方债务的风险与金融风险又交织在一起。我们怎么预测后面在增速放缓中地方债务的风险,使它得到化解,不至于破裂,不至于激发经济的硬着陆。
我们就要看地方债到底有没有风险?很多人不承认有风险。实际,我们的地方债有三个特点决定了它就有风险。第一个过度依赖融资平台。地方政府主要是绕过了法律的规定,以土地质押、项目收费,甚至是违规的承诺和变相担保,许多地方法律不完善,也缺乏规章制度,债务信息缺乏透明。第二地方债的资金主要是来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审计署审计地方债发现很多来自开发银行等等,银行的债务不仅增加财政风险,也会增加银行的风险。第三是依赖土地收入。地方债绝大多数是依靠经营城市和出售土地。依赖土地质押金还债,在房地产价格一直上升的情况下没问题,如果停止甚至是下行,房地产价格的变动最终都会反馈在地方政府的债务上。从这三点看,它肯定是有风险的。
到底有什么风险,照现在在经济下行过程中,有可能爆发区域性的债务风险。因为巨额的地方债务不考虑偿债,契约和事业单位都把最后的责任转嫁给财政,下级政府转移到上级政府,地方政府把最终的责任推给中央,上任政府又把责任推到下任政府,最终就是财政还不起来,导致政府信用链条的断裂,有可能爆发区域性的财政风险。
二可能引发金融风险。地方债与银行中金融体制的风险直接关联度太高了,政府债务的增长,不仅留下居高不下的隐性赤字和债务风险,也会给金融机构带来风险。区域性的财政风险和系统性金融风险是互为因果,交织关联,循环叠加。巨大的债务不仅使地方政府陷入债务当中,也不可避免最终转化成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第三个就是有可能诱发经济和政治风险。因为过高的地方债直接推高了土地价格,难以偿付的地方债给银行带来了不良资产。目前,如果要严格按照金融规则,不少地方债已经无法依靠借新偿旧。按照市场化要求,一些地方政府实际上已经破产。因此地方债的风险集聚积累到一定程度,地区性的风险肯定会演变成区域性风险、全局性的风险和系统性的风险。就有可能损害政府的公信力,诱发经济危机和社会信任危机。最终,拖累经济的发展,导致硬着陆,应该社会的安定和安全。这是对经济下行过程中,进入新常态之前,我们应当守住底线,守住不发生风险,或者是风险不引爆这样的底线。
这次的主题就是预测和战略,我也对怎样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有一点想法。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规范的地方债务管理规定,8月31号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预算法,经过了否定之否定,最后还是法律修订案允许地方债务,并做出了从严从紧的限制性规定,修了明渠。这就需要我们引导地方债走上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化解地方债的风险。按照预算法,一是要保证地方债务一方举债,新增债务的规模要实行规模控制,提高直接融资的比重,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公司合作伙伴等方式参与基础设施的投资和运营。二是要保障和促进地方政府依法管债,将债务收支门类纳入全口径预算,包括负债率、债务率、偿债预期率,借新还旧率,来加强债务存量的监督和运行,保证债务偿还公开透明。三是加强政府债务投放的审查。最后一点,就是保障和促进政府地方依法还债,建立有偿机制,强化偿债能力,防范债务风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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