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2014金融街论坛”于10月29日-30日在北京举办。中国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在发言时表示,银监会也正在牵头推进发展普惠金融这一项重点改革任务。我们将着力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三农、小微企业、城市低收入居民、残疾人的金融服务为重点,进一步促进基础金融服务的均等化,不断提高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和便利度。
以下是文字实录:
王兆星: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
今天论坛的主题是《全面深化金融改革》,今年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后的第一年,也是中国经济金融改革的元年。刚刚结束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又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的完善和建设也将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最重要的保障。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在完善金融市场体系这样一个大的方向之下,银监会正在积极推进银行业重点领域的改革。正如大家所了解的,前一阶段银监会已经正式批复首批5家试点民营银行的筹建,这在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方面取得了重要的实质进展。今天我想主要从金融监管的角度来谈一谈对于深化金融改革的几点想法和认识。刚才易纲副行长已经对金融改革的进展和下一步金融改革的推进进行了阐述,我主要还是从金融监管的角度来谈一点自己的看法。
第一我认为深化金融改革需要把握好促进金融业发展与支持实体经济之间的平衡。
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是共存共荣的,本次国际金融危机已经证明,脱离实体经济的金融自我发展、自我循环、自我创新是不可持续的,最终必将带来金融的膨胀和金融的危机,最后还会严重的损害实体经济的发展。深化金融改革也必须以更好的满足实体经济有效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才能从根本上实现金融业的安全稳健运行。深化金融改革不仅仅是提升金融业的核心竞争力,也不仅仅是加快金融业自身的发展和规模的增长,更主要是要推动金融业与实体经济更紧密的融合,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全面、更便捷、更有效的金融服务。
近年来,中央和国务院始终十分关注如何加强三农、小微企业等薄弱领域的金融服务问题,并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措施。银监会也正在牵头推进发展普惠金融这一项重点改革任务。我们将着力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三农、小微企业、城市低收入居民、残疾人的金融服务为重点,进一步促进基础金融服务的均等化,不断提高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和便利度。深化金融改革,应更有利解决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第二深化金融改革需要把握好市场化改革方向与更好的发挥政府作用之间的平衡。
金融市场化改革的方向是明确的,就是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但是深化改革绝不能偏废政府的调控和管理作用,自由市场不是万能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并非是全部作用,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与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之间并不矛盾,而应该是相辅相成。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都应该用好,我们既要坚持金融市场化改革的大方向不动摇,也要坚持提高政府宏观调控水平,转变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与手段,强化金融法治。完善金融宏观调控,强化市场距离,完善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避免市场恶性竞争和风险的传染,为市场化改革保驾护航。
第三深化金融改革需要把握好改革、发展与风险防范之间的平衡。
近些年来,我国金融改革始终在稳步推进,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改革步伐进一步加快。同时,社会各界对金融改革的诉求依然十分强烈,对加快改革进程,加大改革力度的期望仍然很高。作为监管机构,我们也感受到了社会的这种期望与压力。我们也在积极的采取行动,来加快推进重大领域的改革。我们也看到,一方面随着改革的持续深入,金融市场环境和金融体系也在发生深刻的变化,金融风险和金融风险控制的难度在进一步加大。包括对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同业业务等也要进行合理的规范和监管。
这需要我们在推进改革的同时加强风险防控,尤其对重大风险隐患,必须要保持高度的警觉。另一方面,我们正在和将要实施的一系列重大金融改革措施,从长远来看,必将有利于金融业的稳健发展,但短期内,也会对银行业的经营模式和盈利能力带来严重的冲击,特别是对中小商业银行来说是一种压力测试。我们需要充分考虑金融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将改革实施的力度与市场主体可承受的程度结合起来。既确保改革稳妥有序推进,又同步关注金融体系发展的稳健性和风险变化的多样性,努力使改革发挥最大成效。尤其是要切实把握好依法监管和金融创新之间的平衡,创新是经济发展,也是金融发展的最大活力,深化金融改革的一个重要目的是提高金融配置效率,打破不合时宜的限制,打破限制金融创新的一些金融管制,并最大限度的激发各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和动力。
中央确定的重要改革政策中明确提出要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今年以来,我们在资产证券化试点方面已经取得积极的进展,至9月末,已经有29家机构在银行间市场成功发行信贷资产支持证券1725亿元,并探索在交易所市场成功试点发行了小额消费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我们也在探索扩大基础资产范围,鼓励三农、小微企业、西部开发等信贷资产支持的证券,对于这些工作,我们会持续推进,金融创新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满足金融消费者需求和金融机构发展转型的现实需要,但也容易带来新的风险。金融创新应该是规范化的创新,不应该超越金融机构自我的风险管控能力,更不应该是对监管法规和监管标准的突破和规避。我们认为,必须把握好金融创新与防范风险的平衡,做到鼓励与规范并举,培育与防险并重。
最后,深化金融改革要注重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推动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的协调均衡发展,经过多年来持续不断的改革,我国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已经逐步建立并完善。但目前确实存在发展的不协调、不平衡等金融结构问题,至2013年末,银行业资产总额已经达到了151万亿,目前已经达到了160万亿,在金融业中的比重已经超过90%。
近年来,经过我们引导银行业优化信贷结构,但银行业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的压力仍然很大,金融运营效益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仍然有待进一步提高。而且融资结构的不合理与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密切相关。我们寄希望于通过此次全面深化金融改革,能够有效的解决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协调发展的问题,构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并推动债券市场的发展改革,进一步完善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加便捷、更加多样的融资渠道。
女士们,先生们,深化金融改革,优化金融结构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我们最终要以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实现金融与实体经济共赢发展为落脚点和检验标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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