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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灵:证券基金法下周将获得通过

2012年12月20日 14:59  新浪财经 微博
中国股权投资基金协会、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海淀区人民政府主办的“2012中国股权投资年会”于2012年12月20日在北京召开。图为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发言。(来源:新浪财经 任立殿摄)   中国股权投资基金协会、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海淀区人民政府主办的“2012中国股权投资年会”于2012年12月20日在北京召开。图为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发言。(来源:新浪财经 任立殿摄)

  中国股权投资基金协会、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海淀区人民政府主办的“2012中国股权投资年会”于2012年12月20日在北京·香格里拉饭店召开。图为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发言。

  吴晓灵:刚才项会长非常全面谈到大家对于改革的期望,下面讲其实是在体制之内做过官员,80、90年代财政改革项会长是鼎力之人,他也理解新的一届党中央呼应社会的需求和前后的衔接方面,他看到了微妙之处,他说党领导的,尤其是中央领导不能把话说的太直白了,别人对我的评价,我要说话说的太直白,天性使然,不能改,我按照我的性格说,我认为全国人民对于新的一届领导寄予了很大的希望。正如项部长所说的至今为止的亮相,大家认为还是更增添了大家的信心,特别是第一站走到深圳,而且向小平同志献花圈,表明了继续改革开放的信心。

  下一步改革开放怎么走,确实是改革开放走到深水区。过去每一次改革的时候,大部分人都会受益,受损的是少数,现在改革开放30年以来,已经形成了既定利益格局,未来的改革不做利益格局的调整是无法深化的,因此李克强副总经理在11个省的座谈会,就是综合改革实验区座谈会上谈到,未来得改革,改革的红利是很大的,未来的改革核心是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未来的改革要增量改革,引导预期,适度做存量的调整,在利益方面,而且引入到法制,现在特别强调要顶层设计和基层的改革探索积极性结合在一起。我觉得这些都是非常好的开始!

  我2008年进到人大做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推进了证券基金法的修法,下一周开常委会的时候,这个法进入三审就会通过了,我借这个机会谈一下在人大工作5年的体会和未来我们改革怎么走。改革要想走得平稳,有序改革很好的按照宪法,认真落实全国人大的各项权力,立法、审批预算、任命国家领导、监督四项权力,如果真正把这四项职责很好落实下去,就能够实现人民代表代表人民来实行国家最高权利的最高宗旨。这四项工作当中,证券基金法修法第一项是立法,更多体现是人大主导权,上世纪80年代,由于改革开放进展比较快,修法来不及,认识不容易统一,人大把立法权力下达给国务院,本届人大常委会讨论的时候,很大常委会委员提出来把立法权收到人大,由人大起草法律和进行法律的修订,特别是税法,任何一个国家税都是由议会来定的。我们国家税法主要的税种都不是人大定的,前一段时间动了个人所得税只是很小的税法。应该我们在这个问题上要落实人大立法机关,他的主要的法律的起草、审议、监督,审议通过了以后,执法监督这些方面权力。

  审批预算,我们国家预算现在太粗了,非常之粗,根本在真正的预算,应该是没有预算能够花钱的。我说一下,我们预算粗到什么程度,预算的科目:类、款、项、目,类是什么?我拿交通来说,交通叫做类,款是什么?比如说修公路还是铁路叫做款,项是什么,你先修公路,还是桥梁,还是翻修,目是修哪条路,哪个桥。刚开始我们到类,交通多少,农业多少,后来到款,到人大以后,2008年到了人大,我们财经委一直坚持要到项,到项到款,到了2011年要求到款,已经全到款了,重大项目,希望到项,重要的领域希望到项。可是我们这次的预算法修正案要求到款,这样的话,根本无法实行监督,因而如果想实行监督的话,我们预算应该情况到“目”,你修哪条路,怎么修,如果没有这样的话,如果批到项,得到是什么?交通部说修公路,去年一年是12800亿,剩下就是跑步前进,怎么修没有规定,全凭底下的,只有精细财政预算,才能把一个看不见的政府变成看得见的政府,变成一个责任的政府,人民才知道我们的钱收税是应该的,这是公民的责任,但是收了税以后怎么花?我们应该建立公共财政制度,提供公平的公共财政服务,如果财政预算不审到“目”,行政权力就过大,跑步前进不可终止,腐败也不可终止。

  任命国家领导,既然国家任命了领导,就应该有问责,也可以对一些部长进行质询。以前上宝钢的时候,曾经部长就到人大做过解释为什么上。既然人民代表任命了各个部的部长,各个部的部长对人大一些事情可以提出咨询或者质询。

  监督,监督法律的执行,监督预算的执行,监督官员的行为,这些都是在我们宪法当中赋予人民的权利,如果我们认真把人民代表大会做实,我想我们的社会就可以进入到有序改革的轨道上来,而且到现在为止,不同的利益群体,这是一个客观事实,只有承认这个事实,把疏通大家利益诉求的渠道,通过政协和人大,把利益诉讼起来,然后寻求求同存异,寻得妥协,互动发展,我认为才能够把我们的改革的诉求纳入到有序的轨道当中去。具体到刚才项主任谈到证券投资基金法,修法过程当中,有很多遗憾,其中最主要的遗憾,我们市场和政府的权力界限应该怎么划分?这是最主要的,管到什么程度。再有作为国务院执政部门,宏观管理部门,应该管什么样的事情?应该把自己注意力主要放在宏观的调控上头?宏观的规划上头,宏观的一些政策制定方面呢?还是说的着力于一些小的具体权利追逐,我觉得对于这次修法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时间关系不多说了,我在多次场合讲了本次修法主要的目的和分歧和结果,时间太短,就不再说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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