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能够依照宪法的规定给予法院的权威,给予法院的独立,给予法院以只服从宪法和法律的这个方针,那就能够大大振奋法治社会的信心。
【《财经》年会专报】2012年11月29日,“《财经》年会2013:预测与战略”在北京举行。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在会上指出,目前的司法改革是在倒退。
他进一步指出,有的司法权威变成了政法委员会的权威,党的权威;本来应该在宪法上明确规定的法院的独立,变成了只能够谈法院的公正;本来宪法明确规定法院是以法律作为唯一的指导的方针,现在变成了三个至上。从这个角度来说,能够解决法院的审判方面的问题,这应该是现在急切需要做的。
他认为,如果能够依照宪法的规定给予法院的权威,给予法院的独立,给予法院以只服从宪法和法律的这个方针,那就能够大大振奋法治社会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