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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益林:中国信保为企业海外投资保驾护航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5日 11:15  新浪财经微博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第二营业部副总经理郭益林(来源:新浪财经 陈鑫 摄)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第二营业部副总经理郭益林(来源:新浪财经 陈鑫 摄)

  新浪财经讯 由中国投资协会、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和《国际融资》主办的“2012中国企业走向世界暨国际融资论坛”和“2012清洁发展国际融资论坛暨2012十大绿色创新企业颁奖典礼”定于2012年7月5日-6日在北京举行。图为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第二营业部副总经理郭益林。

  郭益林:尊敬的各位嘉宾大家早上好!非常高兴今天有机会借这个论坛,把我国境外投资急需的风险保障业务给大家做一个介绍。

  我今天上午的介绍分三个部分,第一个部分谈一下世界境外投资的现状和中国境外融资的现状。第二部分介绍一下国际上境外投资的政治风险和保险制度,最后介绍一下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境外投资保险业务。

  我们首先看一下全球境外投资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到这个世纪初达到了一个阶段性的境外投资高峰,全球境外投资流量达到了1.4万亿历史空前的高位,接下来随着这个世纪初经济的波动,境外投资在下降。这两年又赶上金融危机,金融危机之前07年达到了境外投资达到了新高,全球流量达到了1.9万亿美元的水平。金融危机之后,受金融危机的影响,界外投资的量在下降。到2009年,仅有1.1万亿美元的水平,这个水平比02年到07年年平均流量1.4万亿下降了15%。那么,最近这两年在回升,因为回升还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有人乐观预计也许在2013年能够重回高位,也就是到2013年有可能再达到07年曾经达到的1.9万亿的水平。那么不乐观的预计,有可能还是在现在的水平,年流量在1.4万亿水平左右徘徊。

  我们看一下,在最近的境外投资里面有什么特点。最近境外投资全球最大的特点,就是2010年新兴经济体,包括发展国经济体,包括转型期的经济体,他们吸收境外投资流量达到了历史的新高,达到了50%。境外投资大部分是流向了发达国家,从2010年开始就是分水岭,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体吸收外资达到50%,同时在投资国这方便来看,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体,它的对外投资也达到了历史的新高。发展中国家境外投资占到全球境外投资29%。二十大全球对外投资经济体中,发展中国家占6个。另外一个特点,在全球投资中,国有跨国公司起的作用越来越大。

  从2010年的数据看,全球共有650家国有跨国公司,都是来自于发展中国家,这些公司有8500家的境外子公司,他们虽然只战全球跨国公司总数的1%,但是却占了全球直接外资流量的11%。全球跨国公司100强中有19家是国有跨国公司,56%以上,也就是650家的56%大概是364家是新兴经济体国家。这是全球的境外投资情况。

  我们再看一下中国的境外投资,中国的境外投资从改革开放开始,一直到2003年之前,基本上是年投资量在10亿-20亿美元之间徘徊,2003年之后,由于中国的经济发展已经达到了高位,人均GDP达到了三千美金以上,这个从世界经济史来看是个转折点,大的经济体,到了这个时候,境外投资有了一个充足的实力,也有了充分的动机。从2005年以后,中国的境外投资每年以十亿甚至到百亿的增长,到了2010年年投资流量达到688亿,存量达到了310多亿。截止到2010年底,中国一共有13000多家企业在境外投资子公司达到了1.6万家,分布在全球178个国家和地区,覆盖率是72.7%,企业境外资产总额达到了1.5万亿美元。

  中国境外投资从事业的分布来看,目前集中在采矿业,也就是油气和矿产。那么企业“走出去”到境外投资,会碰到许多风险,财务的风险也好,技术的风险也好,企业都可以事先用技术的方法,用财务的方法去加以规避,但是政治风险是企业难以预测,难以规避的。跟国内投资相比,境外投资是企业“走出去”,政治风险方面是企业很大的挑战。为了鼓励本国的企业“走出去”,相应来讲,历史上各国家都是,政府千方百计来为企业分忧解难。最早二战结束以后,美国在援助欧洲马歇尔计划的过程中,美国人首创了境外投资保险的政治风险制度,随后日本、德国等等一些发达国家确定了投资保险制度。这些保险制度都是以国家财政做后盾,以鼓励本国的境外投资,进而带动本国的出口和就业,扩大本国的国民收入。

  这里面我顺便给大家提一下,发达国家国境外投资保险的官方机构,美国是缩写叫OPIC,美国这家机构是政府出资成立的,代表美国政府来对美国在全球的投资给予信贷保险的支持。德国比较特殊,由于历史原因,德国由政府委托PWC在德国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德国的一家保险公司(英文),他们两家组成了联合体,由于PWC会计事务所主导,代德国政府做境外投资政治风险的保险。

  另一个就是法国,法国有个(托法斯)代国家来做信贷投资的政治风险保险。另外就是日本,日本出口和投资保险公司,代表日本政府来做出口信用保险,当然包括境外投资的政治风险保险。

  再来看一下我们国家,我们国家04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内部设了境外投资政治保险风险专门业务部门,叫做投资保险部。2007年把业务放到各个下属分支机构,属地化经营。到了2011年,公司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按国家要求进行了新的体改,体改的亮点有几个大的方面,其中在业务方面初步达成了共识,境外投资保险也作为一个政策性的保险业务列入到我们公司章程里面,列入到公司章程以后意味着这个业务也要由国家财政兜底支持,我们在做这个保险上就可以在更大范围,更大规模,更高的层次上,更大的集中支持企业的境外投资。

  境外投资保险的作用,在境外投资方面很大的作用,就是方便企业融资,促进企业更好个筹集到境外投资的资本。

  政治风险保险说了这么半天,那么它具体的产品有几个,主要是八类,第一类是股权投资保险。另外一个就是债权保险,投资人很有可能要应对境外投资、融资贷款银行的要求,全程担保,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也可以以担保人的身份来投保。

  具体来讲投资保险承保风险有这么几个,可以说是3+2这么一个结构。3是指三个做的时间最长的,而且历史比较悠久,比较成熟的三大类风险。第一类就是战争和政治动乱。战争和动乱是简称,它展开可以包括国与国之间发生的战争,国内之间的内战,革命、骚乱、政变、内战、叛乱、恐怖活动,或者新型的,不好事先确认的政治动乱。那么这些风险对投资人或者是贷款人造成什么样的损失?一个是投资资产的损坏,另一方面就是企业投资的项目已经不能正常经营,在可预见的未来,也看不到能够恢复正常的希望。这里有十几的案例,在东南亚,国内有一家企业在那投资,由于当地发生武装冲突,虽然武装冲突没有造成投资资产有形的损失,但是企业无法正常经营。所有人员都已经撤回国内,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投资会有损失,银行给项目的项目贷款,也肯定因为没有收入,这个贷款无法偿还。

  第二个大的政治风险就是所谓的征收。征收,顾名思义,比较好理解,它的表现形式可以表现为三类,一类就是被保险人,也就是说投资人,或者是投资的项目企业,对投资项目的所有权和控制权受到了侵害,还有是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权和控制权受到了损害,还有一类就是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和控制权直接受到了侵犯。这个征收的往往是东道国政府,不管是主权级的政府也好,或者是次主权,甚至是地方当地政府采取的行政措施,造成投资项目的征收,这个从发展来看,过去可能是“明拿”,但是现在来讲,由于人类社会的发展,各个国家文明的发展,未来征收这个表现形式上,现在也表现得越来越文明了,不是那么一眼看得非常清楚。也就是说现在各个国家对投资项目采取征收的时候,往往是以更加隐蔽的形式,或者是渐进的形式来征收。通过给企业设置一系列的障碍,造成企业最后不得不自己主动放弃投资项目,这种性质更多一些。另外一个就是货币限制,东道国政府禁止限制把当地货币兑换为可自由兑换货币,或者妨碍企业把手上已有的货币汇出门。

  1998年俄罗斯金融危机,1999年巴西危机,2001年土耳其金融危机,2002年阿根廷危机,我想在这方面都表现得比较充分。那么在前三大类政治风险,战争和动乱,国有化征收,另外货币限制之外,又发展出一个所谓的营业中断,这个营业中断主要是在战争和动乱下的附加行为,也就是说当投资的项目,由于受到外来战争、动乱的影响,造成这个项目停止,这个停止可预见的一两年不能恢复,那么在这一两年这些风险不发生,会有一个正常的经营和正常的收入,对于这个收入可以用来投保战争动乱的影响造成短期一两年的营业中断,也可以在投保战争和动乱的基本情况下作为附加项目,来承包这段的收入损失。

  前三大类风险,基本上是全球各个国家官方政策性保险机构做境外投资保险的,在九十年代以前比较不统一的公使,在九十年代经济全球化,两大对立阵营不存在以后,相应来讲各个国家政府都在搞经济,发展中国家政府在经济发展上起了很大的作用,到这些国家去参与投资,政府不可避免要参与其中,政府要跟投资人签相关的合同,签了合同以后,如果企业在投资过程中受到对方的政府相应承诺给予的一些优惠待遇,违约、食言,不再按照合同原来的规定给你,这样企业会受到损失,所以鉴于这种新的情况,各个国家拓展了他的承保防线范围,加入了所谓的投资合同项下的违约风险的承保,保障企业在投资合同项下的违约损失。在违约损失项下一般承保合同给予的承诺,或者是优惠待遇也好,往往不是直接表现为金钱,但是在有些投资项目上,像BOT,政府往往要跟投资人签一个所谓照付的条款,在这个合同项下,如果政府在企业投资投产以后,不予支付所谓的便利价格,那么投资人的损失肯定会很大。基于这种情况,各个国家很多机构,也对企业投资人,在投资项目的产出,就这个产品跟对方的政府或者政府的公司签了合同项下的,对方政府拿了东西不给钱的这种风险,也给予了承保。相应来讲,从企业来看的话,风险范围的拓展就仅仅限于一个所谓的政府风险,实际上在这种情况下,把企业的商业风险,投资的商业风险也承担下来了,但是从投资保险机构这个角度看,由于它承包的是对方政府的支付义务,或者说是政府垄断的公司承担的支付义务,破产的可能性很小,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我们投资保险人这个角度来看他还是一个传统的政府风险。所谓的商业风险就意味着有破产的可能,资不抵债,有投资彻底落空的风险。

  我这里关于第一种一般违约给大家举几个例子,像BOT投资项目,往往东道国政府都承诺如果有事件发生造成投资项目不能正常进行,对方政府要回购整个投资项目,如果这个情况确实发生的时候,对方政府不予回购,或者拿不出钱回购,怎么办?这个风险可以来承保。

  还有在投资合同项下,东道国政府往往要承诺,法律负面变动发生的时候,东道国政府有义务给投资人予以相应的补偿,但是这个事真的发生的时候,如果对方政府未补偿,那么企业会受到损失,这个相应的风险也能在违约项下得到承保。另外对于投资项目一些基础原材料,像水资源、土地的使用权,如果政府在投资过程中食言,不予以兑现也可以承保。另外一个,政府往往要对投资人做一个所谓非歧视性的承诺,就是在这个投资项目上,我不会给予你所谓的就只针对你这一个项目的负面歧视性的待遇。这个风险也可以承保。另外就是特殊的经营期限,BOT项目往往长达二十年或者三十年,如果政府食言,相应的期限不予以兑现,十五年就给你停止了。

  那么我把境外投资几个大的风险给大家做了介绍,我们公司乐意与企业和银行进行探讨,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动态调整我们承保的风险范围,给企业和银行最大的支持。在企业开始酝酿投资项目的时候,如果企业意识到风险比较大,可以先跟我们咨询一下,如果我们对这个项目能够意向性的给予支持,如果投资条件基本,只是最终落笔签合同之前,还是希望能拿到一个比较进一步的,或者有实质性的承诺,那么可以跟我们申请意向,申请拿到意向以后,企业可以放心的签合同。如果是已经投资的项目,或者说企业投资项目合同都签了以后再来找我们,目前来讲我们还不拒绝,但是随着保险在市场上的认知度越来越高,我们会跟国际同业一样,也就是说对所有的投资项目只承保新的,不承保旧的,因为什么?因为我们做政治性的保险,我们也要做到保本经营,如果企业做投资项目一开始的时候考虑风险,等到出险的时候,我们现在就遇到好多企业,目前叙利亚也好,也门也好,利比亚也好,等到风险已经到鼻子跟前了,或者说已经在发生的时候,再来寻求投保,从保险的角度,从国家的角度,在这个情况下很难给予支持。所以希望企业和相应的金融记过,如果意识到你们所经办的投资项目有风险,最好在一开始的时候就跟我们接触,寻求我们的支持,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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