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民营企业可100%控股村镇金融机构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29日 19:38  《财经网》微博

  【财经网专稿】记者 史尧尧 2012年6月29日,在出席陆家嘴论坛专题新闻发布会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副主任杨少俊表示,在农村的机构改制中,特别是高风险机构改革中,允许民营资本100%控股,但是有阶段性的要求。

  “你如果去买断高风险机构,可以100%阶段性持有。”杨少俊解释道。

  5月26日,银监会发布《中国银监会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村镇银行进入可持续发展阶段后,主发起行可以与其他股东按照有利于拓展特色金融服务、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的原则合理确定各自的持股比例。同时,并购重组农村信用社的,允许在特殊情况下单个企业及其关联方阶段性持股比例超过20%,待被并购的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进入良性状态后,再有计划逐步减持至20%。

  就民营资本参股、控股银行难的热议话题,杨少俊表示,银监会上月出台的实施细则中,村镇银行主发起行的最低持股比例由20%降低到15%,并鼓励参与农村信用社的改制改革、及中小金融机构发起设立。根据这一实施细则,村镇银行在经营若干年以后,根据其运营状况、管理情况以及需要,现行规定的银行持股比例15%银行与其他资本的相对比例是可以调整的,

  “从实际情况看,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的渠道比较顺畅,银监会始终是积极支持的,银行(发起行)可以减持,甚至全部退出。”他说道。

  较早前,有媒体报道,中国村镇银行发展论坛组委会会长史纪良表示,截至今年3月底,全国共组建村镇银行740家。已开业村镇银行资产总额2,653亿元人民币,实现盈利16亿元。

分享到:

> 相关专题:


    新浪声明:本文为《财经网》授权新浪财经中心(财经、科技频道)转载,并未授权新浪网合作伙伴转载,如新浪网合作伙伴擅自转载构成侵权,责任自负。
    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