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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灵:若法无授权则政府不可为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26日 19:52  新浪财经微博
“金融博物馆书院读书会”(第十二期)于2012年4月26日在北京举行。上图为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图片来源:新浪财经 梁斌 摄)   “金融博物馆书院读书会”(第十二期)于2012年4月26日在北京举行。上图为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图片来源:新浪财经 梁斌 摄)

  新浪财经讯 “金融博物馆书院读书会”(第十二期)于2012年4月26日在北京举行。上图为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

  以下为对话实录:

  王巍:微博上最近对吴晓灵女士有一段话震动非常大,说的非常有意思。这句话是:对于政府来说,法无授权不可为。对于老百姓,法无禁止既可为。在什么理念,什么样的场合你说出这样的话?

  吴晓灵:这是今年在一场会议上我说的,那个会的主题是市场经济再出发。我认为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吴敬琏老师说过,有好的市场经济,有坏的市场经济。好的市场经济必然是法制的经济,我认为我们国家应该完善法制,而在完善法制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有一个理念,就是我刚才说的这两句话。其实这两句话不是我发明的,是我听法学界的人讲的。我认为这句话非常对,因为我们常常说,我们的权利是哪里来的?是人民给的,人民通过什么样的方式给了政府权利?实际上就是法律授权,《宪法》是我们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我们国家的组织形式,规定了我们各个行政机关能够做什么事情。

  现在时间过的太快了,有时候经常想不起来哪一年,有一年我们国家通过了《行政许可法》,大家不要小看这部法律,《行政许可法》是非常重要的法律,他就是在约束政府的行为。《行政许可法》规定了法律中没有给的权利,任何一个政府机关自己不可以给自己设权利。这也体现了政府是人民委托你,信托你,把我的一部分权利托管给你,希望你能够代表大家治理好国家,和维持社会的正常秩序。因而,政府和群众的关系,和法律的关系,就是群众通过法律把权利授予政府。

  法无禁止既可为,实际上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最基本的权利,只要我在行使自己权利的时候不妨碍他人的利益,不给社会造成危害,我的这个权利就可以去实施。什么时候法律才设定禁止条款?只有你的行为有可能伤及他人利益或社会的利益,这个时候法律就要规定出来你不可为。如果要是没有“法无禁止既可为”的理念就可能有创新。

  王巍:我觉得你说的话非常符合社会老百姓的期盼,因为之所以这个话在微博上有这么大的反响。第一,我们确实有太多官员利用公权力无法无天,也确实有太多老百姓没有安全感。如果中国的官员都能像你这样尊重法律,尊重现实,我觉得这个社会会更加美好,这是我们大家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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