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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元春:不能简单呼吁降低村镇银行门槛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13日 14:54  新浪财经微博
由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和温州电视台联合主办的“央视财经频道高峰论坛——探路温州金融改革”定于2012年4月13日在浙江温州举办。上图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刘元春。(图片来源:新浪财经)   由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和温州电视台联合主办的“央视财经频道高峰论坛——探路温州金融改革”定于2012年4月13日在浙江温州举办。上图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刘元春。(图片来源: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由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和温州电视台联合主办的“央视财经频道高峰论坛——探路温州金融改革”定于2012年4月13日在浙江温州举办。上图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刘元春。

  以下为对话实录:

  主持人:我们在07年银监会的《村镇银行管理暂时办法》当中看到了“村镇银行最大的股东或者唯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而最大银行机构的股东持股比例不得地于村镇银行股本20%的”。刘教授从学术角度分析一下,背后有什么样的考量?

  刘元春:规范的金融机构是银行,因为它的责任和系统性问题比较强烈,一个是资本,另外是管理能力,还有对风险的控制,都能够达到一定的水平,所有会有这样的一个规定。随着我们的发展,大家会发现,由于发起人和主要的股权落到传统的金融机构头上,因此其他的民间资本进入到村镇银行的积极性可能就会受阻。

  因此,这一次温州提出了很重要的民间资本要作为发起人来进行,但是实际上是要突破现有的规定。在这个规定里面,国家依然要考量的一个就是说,这样的村镇银行你的风险到底怎么来进行控制。特别是你的一个关联性交易、关联性贷款怎么来控制,这是很技术性的。因为小额贷款公司还有很多民营资本进入到这样的一个村镇银行,你自己有大量的实业,而同时你在吸存,又在放贷,这里面有很多利益相关体,怎么才能使相互之间的利益风险不会转嫁给一般的居民,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点。如果没能在这上面卡住,我们只是简单的呼吁降低门槛,而没有在转变村镇银行,发债,在股权投资等等方面做出一系列改革,结果并不会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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