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称,要规范化民间借贷,不要妖魔化,应出台民间借贷法律规范,使之真正成为银行之外的补充方式
【《财经》年会专报】2011年12月14-15日,“《财经》年会2012:预测与战略”在北京举行。12月15日,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称,要规范化民间借贷,不要妖魔化,应出台民间借贷法律规范,使之真正成为银行之外的补充方式。
马蔚华称,过去银行给小微企业贷款不多时,民间借贷当然是可选的融资方式。民间借贷与小微企业之间是信息对称的,可谓一拍即合,供需关系简单,而且风险可控。“民间借贷门槛低,条件可放宽,程序(简单)、效率快,”他称。
民间借贷也有值得警惕的情况,首先,增长太快。2010年达到1.7万亿,现在是3.8万亿。其次,民间借贷谁都可干,很混乱。马蔚华举例称,据温州人民银行统计,在温州几千亿规模的民间借贷中,个人与家庭参与的占90%,企业参与的占60%。
除上述情况,民间借贷仅有30%注入实体经济,其余是一些高利贷、房地产、炒股。马蔚华强调,这些与中央的宏观调控“不太吻合”,而且也埋下了风险的种子,何况还不能解决实体经济需要钱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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