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的高强在会上强调,中国公共财政体系不够完善,运行过程中存在理念束缚及体制障碍
【《财经》年会专报】2011年12月14-15日,“《财经》年会2012:预测与战略”在北京举行。12月1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的高强在会上强调,中国公共财政体系不够完善,运行过程中存在理念束缚及体制障碍。
高强称,公共财政职能不仅体现在公共支出安排和使用,也体现在国民收入分配调节和均衡。目前,中国公共财政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作用发挥的还不够充分。比如对筹集政府收入高度重视,而对增加居民的收入则重视的不够。这导致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比重逐年上升,而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分配比重却逐步下降。
如何解决这一问题?高强指出,既然党“十七大”提出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比重的要求,公共财政就需要积极的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结构调整,适当的控制政府收入的规模和速度,为居民收入所占比例提高留下一定空间。
高强认为,处理好经济发展与改善民生的关系,始终是公共财政应面对的一项重要职责。他强调,“GDP绝不等于国家实力,也不等于社会财富”,衡量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主要应看资源竞争力、人才竞争力、科技竞争力、市场竞争力、环境竞争力以及国防竞争力,并称这方面中国与发达国家“存在很大差距”。
“公共财政应该站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科学高度,不仅要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也要积极研究制定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的财税政策,继续加大对资源开发,环境保护,人才培养,重大科研,技术应用以及市场开拓等方面的支持,为经济稳定发展和民生持续改善奠定基础,”高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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