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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保树:法治建设与中国上市公司管理观念变革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09日 10:16  新浪财经
2011年7月9日,由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北京大学企业与公司法研究中心、智维律师(中国)联盟、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中国财经报道》、北京市律协法律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办的“2011中国上市公司风险管理高峰论坛暨金盾奖颁奖盛典”在北京举行。图为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保树演讲。   2011年7月9日,由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北京大学企业与公司法研究中心、智维律师(中国)联盟、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中国财经报道》、北京市律协法律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办的“2011中国上市公司风险管理高峰论坛暨金盾奖颁奖盛典”在北京举行。图为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保树演讲。

  2011年7月9日,由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北京大学企业与公司法研究中心、智维律师(中国)联盟、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中国财经报道》、北京市律协法律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办的“2011中国上市公司风险管理高峰论坛暨金盾奖颁奖盛典”在北京北大博雅国际会议中心隆重举行。新浪财经图文直播本次活动。图为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保树演讲。

  王保树:各位专家、各位来宾,大家上午好,我很高兴再次参加这次高峰论坛,去年举办新一届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高峰论坛之后,北京大学中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中心和华夏时报联合举办第二次的论坛,来探讨中国上市公司风险管理的问题,展望法治建设和企业风险管理观念的变革。首先我再这里代表中国法学院,商法学研究会对这次论坛的举办表示热烈的祝贺。

  回顾我们中国的资本市场的历史应该说是充满了曲折,从上个世纪90年代之初,上海、深圳两个交易所的成立,我们国家的资本市场从无到有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和发展。刚才有的学者已经谈到中国的市场发展情况,我们的资本市场已经以立于世界资本市场之林。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应该说在完善公司治理,优化资源配置,分散市场风险等不同方面都发挥很大作用,这点也得到了各方面的认同。

  资本市场的发展应该说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完善也提供了重要的不可或缺基础性的制度安排发挥了很大作用。这些年来法治建设在资本市场发展历程中发挥着日益重大的作用,成为支持资本市场的一个坚强的支柱。那么这些年来我们不仅有法律形成法规的颁布,也有规范性文件和交易所的规则出台。可以说资本市场的重大变革发展,体现了法律制度的变革创新。资本市场的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有效保证了资本市场的功能和作用的发挥。但是我们国家的法治建设和管理的核心也面临着巨大的发展空间和挑战。

  在市场经济发展当中,大家都有这样一个共同的认识,法治是治国之本,法治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因此我们充满着期待,期待中国资本市场在法治基础上繁荣发展,期待中国的企业家在法治社会中创造更多的价值。

  这个单元,我看这个题目很大,是法治建设与中国上市公司管理观念的变革。应该说我还很难驾驭这么大的一个题目,这个题目内容也很丰富,我想扣准这个题目来讲几句看是不是贴题,我还没把握。

  我这里想讲讲上市公司本身的治理的变革和政府对上市公司的管理的变革,在这方面谈一点粗浅的看法。鉴于时间也短了,我尽量的压缩我的发言,另外也把时间留给对这些问题有见解的同志来谈谈。

  第一个先谈谈上市公司管理观念的变革,上市公司我个人觉得从管理到治理是一个重要的变革,治理与管理不同,管理着重于经营组织安排和业务的管理。而治理着眼于权利分配和义务履行和责任承担,治理是要使公司作为一个组织、作为一个法人能够行与社会之中。我们常常批评国有企业有公司之名而缺乏公司之实,其实就是批评他在公司治理方面。核心的问题是公司治理,国有企业改建上市公司,如何既有上市公司之名和之实呢,不仅是换一个牌子,也不仅是模仿公司的组织形式。

  那么公司治理从上世纪90年代初在中国开始以后,未来要走的路应该说还是很长的。这里面应该强调的是赋于上市公司治理的理念是上市公司治理实质性变革的根本的要求。上市公司治理不仅是要有治理的组织架构,更应该有治理的理念。没有治理的理念,仅有组织的架构,应该说公司治理还是空洞的,没有意义的。所以赋于上市公司治理的理念应该说是所必须的。这里面公司治理这些年学界立法部门、司法部门有诸多的研究,有很多成果,这里不重复。我觉得谈到理念有几个问题应该特别强调,就是在公司治理当中比如说股东民主,股东的权利普遍受到保护,社会责任和风险管理的问题。在执行股东民主的原则中正确的运用资本多数是应该正确加以对待,特别是控股股东权利的问题应该给予充分的注意。股东权利普遍受到保护,特别强调中小股东权利保护的问题。同时也应该注意到股东权力保护不仅包括中小股东,也包括外股东,他们的权利都应该受到保护,还有另外一个方面就是强调不应该受到歧视。

  05年的公司法修订,规定了社会责任,社会责任的问题据我了解也有诸多不同的看法,但是社会责任的问题和公司股东之外其他利益相关者保护的问题其实在本质上来讲有极大的共通性,要承担社会责任在很大程度上也是要股东之外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能够得到保护。因此在这个问题上来看他不是公司治理之外的问题而是公司治理本身所必然具有的问题。

  我们最近几年比如说在食品安全等等发生的问题,其实这是对消费者利益的一个很大的侵害。公司不仅是一个盈利组织,他也是一个社会的居民,同时应该成为其他的社会居民的一个很好的居民。因此,对股东之外的其他利益相关者的保护应该是公司治理的应用之一。所以食品安全等问题,除了社会的公共管理以外,也应该尽到相关公司的治理当中,加以考虑。

  再一个问题就是本论坛当中讨论的风险管理问题,正像刚才有的同志讲到的风险管理在几年以前不为人们所重视,但是现在越来越为人们所重视。同时应该强调风险管理也是公司治理应有的范围的问题,应当考虑的问题。

  大家都知道在亚洲金融危机和金融风暴当中有很多企业甚至有很多有名企业倒下,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公司治理非常糟糕。这就表明风险管理、风险治理同样是公司治理的不可缺少的内容。也就是说公司治理应该把风险防范,风险降低,风险化解列入公司治理范围之内。那么从业公司来说,应对风险,应与防范降低化解风险,同时也提高公司的竞争力。不敢应对风险,在应对风险无所作为,也就很难使这个公司有竞争力。当然这里的风险不光是财务方面、包括法律方面,金融方面的风险。采取措施不仅是制度规则,也包括组织范围之内的。

  再有公司治理里面还有一个老的话题,就是诚信,那么不管是社会上出现的有关食品安全的问题也好和其他问题也好,说明社会的诚信的问题在中国仍然是一个我们发展当中一个非常大的障碍。因此用诚信的历年来刷新公司治理,解决公司治理的诸多问题,这个是在公司治理当中也是不可缺少的。大多数上发生的问题与公司治理当中某个环节缺乏诚信不是没有关联的。

  我的一个基本看法是,公司的管理到公司治理,公司治理到公司治理有它的内涵,它的理念,实实在在内容,这是公司管理观念的一个重大的变革。第二个问题就是政府的管理的问题,在上市公司发展当中同样存在内部的治理和外部治理问题,外部治理就是上市公司的管理,我个人讲,觉得这个大家强烈要求的管理走向善治,是管理的核心问题。

  由于时间关系,我想把这个题目谈一谈,一个管理成为善治,这里面其中一个解决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关系,政府和企业的关系主要是围绕规则制定、修正、实施、遵守发生的。怎么能够使这个规则成为好的可行的规则,能够收到好的效果。关键是政府成为一个什么样的政府,国外的经验证明应该成为一个民主的政府,同时解决政府和企业的关系这是自治当中必须要考虑的问题。自治意味着人类自觉思考、自我反省和自我决定的能力,包括在私人和公共生活中思考判断,选择根据不同可能的行动路线行动能力。在这方面自治原则他表明了对弄清民主赞同基础的关注。这个同样适合于经济领域,尊重他人权利前提下,企业应该决定自己营业自由的自由和平等。

  管理怎么样善治里面,我觉得有很多不同主张,这里不多讲了,我觉得这里面有这么几点基本的要求是值得加以注意的。一个就是治理的有效性与管理,一个是治理的透明性,政府管理透明性。再一个就是实行责任制,最后归纳起来就是要实行法治,这个里面不需要多说了,就是包括公民的安全保障,人权有权监督司法独立,平等守法的原则。这几点应该是善治的本质要求,如果能真正做到就能够在管理中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应该强调的是我们在对上市公司管理当中应该从行政管理到职能的管理,应该强调过多的运用行政手段到充分发挥他们的自治规则。这样的管理应该说我们寄希望于法治,寄希望于治理的革新,寄希望于风险的防范和克服。并在此基础上提高中国上市公司的竞争力,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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