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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讯 中国银行业协会、天津市人民政府于2011年 5月25日(周三)在天津宾馆联合举办“第二届中国金融租赁高峰论坛”。上图为天津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宗胜。
以下为演讲实录:
陈宗胜:各位尊敬的来宾,首先我在这里还是再次代表天津市政府对我们第二届中国金融租赁高峰论坛表示热烈的祝贺!按照大会主席的安排我讲三个小题目,一个是租赁业发展的简况,包括天津的发展情况,第二是目前租赁业存在的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三讲一下天津下一步在租赁方面进行的创新。
大家知道在国际上第一家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是1952年诞生于美国,从此掀开了现代租赁业的历史,占据了世界融资租赁前50位近一半都在发达国家,其融资租赁的规模占全球融资规模市场近90%的份额,是一个垄断的地位。经过多年的发展,融资租赁仅次于银行的第二大金融业务,美国、日本德国稳居前三位,发达国家融资租赁交易总额占投资总额的比例就是大家说的市场渗透率一般在15%-30%之间,对GDP的增长高达30%,这是国外的发展情况。
在我国大家都熟悉,融资租赁是顺应改革政策发展的产物,1980年中国民航跨国租赁第一架飞机是我国最早的融资租赁事件,1981年第一家租赁公司的创立,标志着我国租赁公司的诞生,特别是金融危机以后,中国租赁业一枝独秀,“十一五”时期,截止到2010年,中国融资租赁公司约182家,比上年增加了65家,融资租赁合同余额达到了1000万元,比上年增加了29%,2010年投资净额超过了两千亿,我们正快速发展加入国际大潮。
刚才丛总做了一个非常全面的报告,我觉得这个报告具有开创性,具有奠基性,我们正商量要编写一系列的丛书,全面的介绍、研究中国的租赁业,在天津,这几年也跟全国一样,我们天津也在租赁方面做了一些探索和实践。大概是这么几个方面。第一是政策方面,努力营造发展的环境,成立了专项小组,从融资租赁业各个环节入手,对立法税收等都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国家高院把租赁公司有关的物权法的解释,也就是所有权、使用权等等的关系、立法解释问题放在天津,由天津高院承担,我也顺便宣布一个消息,6月14-15号,国家高院要召开融资租赁司法解释论坛这样一个大会,欢迎在座的各位代表都来参加。这几年天津开展租赁抵扣税试点,凡是批准成立的融资公司与增值税一般纳税资格的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的生产型企业,都可以按增值税发表都可以抵扣税。第二点就是开展了各种融资业务的试点,有一系列的试点,我简单的说几个。第一个就是签署飞机购置合同,这个是共同建立国际产业群的第一单。渤海租赁公司与天津市人民政府签署协议,成功完成了首例基础设施道路融资租赁业务。在东疆保税区设立单机公司完成了总投资额约22亿元人民币的两架B-77型的融资项目,使我国单机项目运行模式的第一单,获得了2009年亚洲交易大奖。民生租赁公司在东疆保税区设民生贵族公务机,是我国第一架公务机单机公司。这都是我们开展租赁公司业务的试点;第三就是在天津目前的发展现状,到2010年12月底,天津有26家各类租赁公司,注册资本金达到了255亿元,形成了三类租赁公司相互竞争、共同补充的发展局面,合同余额达到1453亿元,占全国大约四分之一,单一项目公司共55家,注册资本7410万元,其中单项公司23家,单机公司24家,这就是天津这几年在租赁方面的试点和实验,这是第一个问题。
第二简单的谈一下目前租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我个人认为,我们的金融业发展是健康的,是稳健的,但是我们要进一步推进中国金融业的进一步发展,还是要解决一些问题。目前我认为存在着五个的问题。第一个就是多头管理。我们金融租赁是在银监会管理,中外合资企业,内资外资企业,经营租赁都分别由商务部的不同部门管理,这样一个多头的管理的现状可能有道理,但是长期来看,应该有一个统一的部门管理更有效果。第二就是成本高,目前融资公司大多数都是依靠银行,我们依靠银行这个成本就很高,是在银行利率之上加上我们融资利率的。第三融资渠道单一。在国外,刚才这个专家介绍了有公司债,有公募、有私募,我觉得我们应该出现逐步的出现开放的渠道,使租赁公司除了依靠自己的母行,或者是交叉行,之外有更多的融资渠道。还有就是法律环境,总体上看,对融资渠道有更为宽泛的概念,除了坚持融资物权、所有权的属性之外,特别应该注意会计处的条件,因为融资业务的确定和实施,并不紧紧依靠我们合同法的规定,同时依靠会计准则的要求从事会计处理和纳税。第五个问题就是税收政策,总体上看,英美日这些国家,在税收支持方面,是非常充足的,样式很多,我们国家总体上还在试点,天津是一个试点之一,其他地方可能还有一些试点,小范围的试点,还远远不能支持融资业的发展,我认为最主要是四个方面的问题。
第三个大的问题就是天津今后进入融资租赁试点的推广的措施。大家知道从2006开始国务院发布了20号文,现在在崔市长的演讲当中,国务院发布了51号文,这51号文是关于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方案批复,我认为这个方案的批复,标志着天津金融改革创新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天津是国务院定位的国际航运中心、国际物流中心,北方航运中心,需要金融领域各个方面的支持,在航运这个领域,我们国务院批复的文件当中包括很多方面,按照市领导的安排,市政府的安排,我们正在制定方案,这个方案包括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试点,在这些,我们还有很多问题,因为我们的登记制度不完善,结果迫使我们国内很多船舶都到国外登记。第二是游轮,在游客下轮以后又返回轮船上去这里有一些法规制度,需要制定方案。第三是国际航运税收政策,特别是汽车转口贸易等等一些政策,都需要进一步治理方案来落实。第四个就是航运金融,就是航运领域的,整体的金融需要哪些改革和创新。第五个就是租赁业务创新试点。租赁业务创新试点这是天津市发展航运中心的很重要的内容,前面崔市长都已经说了,单机试航都已经试用了,对国内租赁公司或者是子公司经国家批准的,从境外购的一些飞机,按照一定标准,可以按照比较低的,4%的进口缓减增值税,这是很大优惠。还有就是在东疆保税港区注册的公司,在东疆保税港区的子公司满足条件的都可以实行出口退税政策。第五是在融资出口货物,包括融资货物,以及融资租赁的结构物,都视为出口货物,都要享受出口退税的政策。国务院刚刚批准的方案,我们正在制定具体的细则、措施来落实,所以在这里跟大家简要的介绍一下,请大家参与到吸引人的改革开放的大潮中来,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