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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守宏:当前城镇化发展模式不可持续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26日 13:08  新浪财经
“十二五”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高层论坛于2011年3月26日在上海举行。上图为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黄守宏。(图片来源:新浪财经 梁斌 摄)   “十二五”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高层论坛于2011年3月26日在上海举行。上图为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黄守宏。(图片来源:新浪财经 梁斌 摄)

  新浪财经讯 “十二五”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高层论坛于2011年3月26日在上海举行。上图为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黄守宏。

  以下为演讲实录:

  黄守宏: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很高兴参加今天的研讨会,也很荣幸能和中国经济学界的两大名人周其仁(专栏)和樊纲(专栏)先生,以及葛红林市长做一个汇报。

  从前面他们三位的演讲当中,我有一个非常强烈的感觉,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在城镇化方面取得的成就是历史性的,也是世界上绝无仅有的。因为在这30年里面,有2、3亿的人口从农村迁往城市,无论是速度还是规模,说空前绝后可能有一点绝对化了,但是绝对是罕见的。在这个过程里面,正是因为中国城镇化的迅速发展和推进,缔造了我们改革开放30年的中国奇迹。从改革之初的我们居于世界第11、12位,到现在第2位,成就毋庸置疑。中国的城镇化的进程在过去30年里确实解决了快的问题,但是另一方面中国城镇化的发展过程当中,我们审视的话还是可以看到里面存在很多的问题。这里面既有其他国家或者世界各国在城镇化进程当中普遍遇到的一些问题,也有中国特殊的国情下产生的一些问题。所以我相信在座的各位可能听到,我们当前面临的危机之一就是城乡区域发展的不平衡。其实如果做一下分析,我想大体上可以做出这么一个论断。在当今的中国,城镇化发展里面存在着不平衡、不协调和不可持续的问题。我想想大概可能从目前来讲,城镇化过程当中里面存在的问题大体有这么几个方面。

  第一,城镇化过程里面,我们的区域布局的不平衡。东部地区城镇化的水平速度快、水平高,中西部相对滞后,水平差。如果以2009年为例,大体上东部的城镇化的水平比中部地区高13、14个百分点,比西部地区高18、19个百分点。第二个不平衡,我们城镇化的结构不平衡。有三个方面。第一,大中小城市的发展不平衡不协调,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在城镇化的进程当中占用的资源多、速度快,而中小城市发展相对滞后,这个不做过多的解释。第二个结构上的问题,就是刚才伟民同志谈到的,在城镇化进程中的人口城镇化和土地城镇化的不协调,土地的城镇化大大快于人口的城镇化。在中国的城镇化里面,城镇土地化的速度是超过人口城镇化的速度,同时即使统计到城镇化人口里面的1.45亿农民工,由于没有享受到城市居民所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实际上有一些专家称之为伪城镇化或者半城镇化。第三个所谓结构性问题,进入城镇的人或者城镇化过程当中人口结构的不平衡不协调。大量的进入城市的是农村的青壮年,留下的是老年人、妇女、小孩。这样带来一个什么问题呢?带来一个人口结构的问题。虽然在这个过程里面城镇由于青壮年劳动力的进入延长了人口的红利期,但是将来引起我们社会一个非常严峻挑战的问题,就是农村老龄化的速度要大幅度增加。大家都知道我们国家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去年老龄化的比率大概是12.5%。农村老龄化的速度更快,从目前来看,大体上要高于城市3—4个百分点,同时农村老龄化的速度远远高于城市,这样导致在农村里面老龄的人群,未富先老,农村尤其突出。还有残疾人,中国的残疾人70%是在农村,在我们现在城镇化的模式下,进入城市的是青壮年,因公因劳致残了又回到农村,农村里面老年人、残疾人高度集中,这样会引发很多的社会问题。我想这是第二个不平衡的问题。第三,我们城镇化过程当中城乡发展的问题。或者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乡发展差距在逐步拉大,这个问题确实很复杂,但是在城镇化进程当中出现差距拉大的问题也是一个值得高度关注的问题。

  如果我们从数据上分析,大体上中国的城镇化进程可以分成两个阶段。一个78—95年,我们城镇化的速度是0.5%—0.7%左右,95年以后突然加速,1995—2010年我们城镇化的速度提高到1.23个百分点。15年里面提高了18个百分点。同时城乡居民收入之间的差距从2.71:1提高到3.23:1,在城镇化加速推进的过程里面,城乡收入的差距拉大,因素很多。这里面有很重要的一个问题,种种制度、体制方面的原因,让农村的农民在分享城镇化、工业化的成果方面,存在着制度、机制上的缺失,导致成果的分配不公平。征地价格偏低,农民得到的补偿偏低,有些地方即使建立了社会保障水平也不高。土地增值收益当中的增值收益大部分被拿走了等等。所以我想这里面研究有一个视角,研究一下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里面,这种收入分配机制的影响,也可能是很重要的。

  第四个不平衡,城镇化的发展和农业的现代化发展不协调。大家都知道城镇化对于农业来讲既是有关机遇也带来挑战,城镇化发展的速度,在农业上来讲是由农产品商品的供给所决定的,刚才陈主任已经对我们国家城镇化的历程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在我们国家曾出现过几次逆城镇化的问题,这里面就有一个粮食和农产品的供给不足导致了我们国家城镇化进程的中断。这个问题在目前来看仍然是一个严峻的挑战,大家都知道我们国家经过几年的努力,我们实现了农业发展的奇迹,连续7年粮食丰收,但就是这样,我们国家粮食农产品的供给仍然存在问题,平衡关系非常脆弱。城镇化进程的推进,耕地大量减少,最近都说最近10年一年1000万,劳动力的成本在提升,现在农村里面劳动力一天没有150块钱是找不到人的。在这种情况下,城镇化对农业农产品的需求在不断提高,同时对农业发展的某些方面的削弱也在加强。虽然国家加大了农业的投入,但是这种提高的速度赶不上城镇化的速度。当然如果要分析问题还可以列出很多很多。这种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最终就会归结到不可持续,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我们的战略不进行调整,我们的城镇化进程,严重一点地说会遭受挫折或者有停滞的风险。基于这个,我们的五中全会“十二五”的建议纲要,以及最近政府工作报告都对城镇化的发展,实际上做了一些政策的调整。“十二五”规划里面提出,我们城镇化“十二五”期间提高4个百分点,4个百分点就是每年0.8,这个0.8的速度不仅和过去15年的高速1.23相比降低了一些,有些同志认为你这个速度有点偏低,难以满足当前的发展需要。“十二五”没有公布之前,都认为这个阶段,“十二五”应该是城镇化加速推进的阶段,所以有些人提出来在“十二五”期间至少要1.5%,有些提出到2%甚至。实际说“十二五”规划里面提出每年增长0.8个百分点,这个城镇化率,这个对我们看待GDP的指标是有相近之处。反映经济发展的水平、经济发展成果,如果仅仅用GDP的指标衡量发展水平是片面的,同样城镇化率也是这个问题,所以在这个问题上,从国家来讲,制订“十二五”规划,把我们GDP从大家欲望的比较高的速度确定为7%,把城镇化的速度,确定为每年0.8%,我想这里面很重要的一个导向,就是要总结我们国家城镇化过程里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偏差,然后提高城镇化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走出一条又好又快的道路,过去我们比较好的解决了快的问题,下一步就是要更加注重解决好的问题。

  刚才谈到了关于下一步如何解决又好又快发展的问题,现在中央的几个问题都讲得非常清楚。刚才听了葛市长的发言,我想在城镇化发展里面,有三点要注意。第一,要做好城镇化推进的制度设计,我认为成都经验里面,城镇化里面,之所以总体上很多改革取得了很好的成果,其中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做好了规划,因为城镇化过程里面不仅是农村人口往城市转移这么一个简单的过程,实际上是整个社会结构利益关系的变化,涉及的面非常广。每一种涉及到城镇化重大关系的调整和变化,比如说像户籍制度、土地的问题,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我认为应该按照中央有关的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做好设计。在这么一个大的制度框架下,整个经济社会制度的框架下做好城镇化的制度设计。前一段时间在中央的有关文件里面有一个重申,土地,作为我们国家基本经济制度里面的重要支柱的土地制度,下一步如何在总结地方经验我们过去经验的基础上,做好城镇化的制度设计,明确重点任务,可能是下一步城镇化里面面临的重大问题。

  第二,着力加快,把城镇化战略的重点放到中小城市上来。我想发展中小城市和小城镇问题,过去中央文件、领导讲话里面,几乎每一次都提到,为什么这些年效果不明显?这里面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可能跟经济发展的阶段和时期有关系。过去我们提出要大力发展小城镇,那个时候经济发展条件没有完全具备,因为那个时候的大城市的发展还不是很充分。今天经济发展到目前的水平,大城市的有一些产业由于种种因素面临着往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转移,所以现在产业的转移趋势越来越明显,在这种背景下,如果再付诸有利的政策的引导,加快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发展是完全可能而且现实的。最近我们政策的导向上,也是朝这个方向的。最近国务院在城镇化方面发了两个很重要的文件,一个是关于户籍改革的文件,还有一个推进城乡土地的问题。两个文件里面无非看到这种进一步加大中小城市、小城镇发展力度这么一个政策的脉络,比如说户籍制度的改革里面强调,把户籍制度改革的重点放在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很多措施都是指向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为了进一步地推进我们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发展,为了更好地贯彻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协调发展这么一个方针,今后应该进一步在政策措施、国家的投资、土地的指标等等方面进一步地向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转移,提高小城镇、中小城市就业的容纳力和综合支撑能力。

  第三,在城镇化过程里面,要切实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和民族权利,这个话是一句老生常谈的话,它实际上是我们中国农村改革30年真正取得成功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则。我认为在推进城镇化的进程里面,也应该把这个原则贯彻到城镇化推进的整个过程和每一个环节之中。其实我们从城镇化过程里,从各地很多方面的做法里面,如果出现偏差,很大程度上都违背了这些原则,表现形式很多,表现形式也不一样,但是从本质上来讲,在于没有很好地坚持这么一个原则。如果在城镇化的过程里面不能很好地遵循这个原则,把城镇化变成对人民物质利益的剥夺,对人民物质利益的不尊重和侵害上,那城镇化注定是失败的。所以我想如何围绕这么一个原则原则相关的政策,把握好相关的方向,协调好方方面面的关系,我认为是至关重要的。

  今天的研讨会很受教育很受启发,刚才简单谈一点个人的不充分的看法,不当的地方请大家批评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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