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金圆桌奖评选流程:
(一)、申报阶段(2011年1月28日至2011年3月31日)
(1)上市公司自荐
有意参评本届“金圆桌奖”的中国上市公司,请于组委会指定网站(www.dongshihui.com.cn)下载电子表格——《上市公司“金圆桌奖”参评申报表》,按照相关要求及格式,真实负责填报自荐材料,签章后传真、快递至活动组委会,视屏资料可刻成光盘一并寄来。
(2)机构推荐
各地区上市公司协会可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规规定,对辖区内治理优异的上市公司进行提名与推荐,此次将特别关注上市公司董事会在后危机时期的决策能力、创新能力以及社会责任。
各地区企业联合会等机构公司结合辖区企业管理治理特色,综合考虑行业特点,对优秀在职董事长、CEO、董秘、独立董事予以推荐,并列明推荐理由,出具相关材料。
(3)公众推荐
公众可从股东回报、投资者关系、中小股东权益维护、社会责任履行等自身关心的方面,对熟悉的上市公司董事会或其董事、董秘、高管进行推荐。
(二)、初评阶段(2011年4月1日至4月8日)
(1)评委会初审
初评阶段,评委会将对汇总的推荐材料,依据《董事会》杂志、南京大学经济学院、南京大学企业家研究所联合开发的董事会治理评价(BGR)指标体系,对参评上市公司进行审核,发布第七届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金圆桌奖”百强榜单。
(2)百强名单(4月8日)
经评委会初审,产生2010年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建设成果百强名单,并在
董事会杂志、新浪网等媒体公布。
(三)、公众投票(2011年4月8日至4月27日)
第七届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金圆桌奖”百强榜单公布后,组委会将在新浪网开通专区启动公众投票。投票结果将作为“金圆桌奖”获奖名单的重要参考。
(四)、评委会终审(2011年4月28日至5月5日)
此阶段将由著名经济学家、公司治理专家、政府经济部门领导、资深财经媒体等专业人士组成的评委会,参照公众意愿,对入围上市公司进行终审,最终确定第七届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金圆桌奖”获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