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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长江:创始人绝对控股是对企业的不负责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4日 17:11  新浪财经
2010年12月4日,“第九届中国企业领袖年会”在北京召开,图为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吴长江参加论坛。(来源:新浪财经 陈鑫 摄)   2010年12月4日,“第九届中国企业领袖年会”在北京召开,图为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吴长江参加论坛。(来源:新浪财经 陈鑫 摄)

  新浪财经讯 2010年12月,“第九届中国企业领袖年会”在北京召开,本届年会的主题是“新商业·新共识·新动力”。新浪财经图文直播本次会议,图为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吴长江参加论坛。

  吴长江:你刚才问我支持陈晓还是支持黄光裕我没有举手,因为我两个人都不支持,我认为他们都在做伤害企业的事情,谁对谁错,我认为应该谁对企业好,你把企业做好了所有的股东都会支持你,其实创始人是对企业是有感情的,但是如果说你把企业带到一定的程度,你的所作所为、你的理念甚至你创造的文化对企业的发展有制约的时候我觉得就是对企业不负责任,特别是一个公司上市之后我认为健全的上市这个企业就已经不属于你个人了,是属于大家的,大家的心态一定要摆好,不能说我是创始人,我就一定觉得这个公司就是我的,我是认为哪怕你占80%的股份这个企业也并不全是你的,你一定要对企业负责任,你平时想的,你的所作所为一定要让企业健康稳健的发展,这就是创始人要做的,如果说你没有这个能力,或者你要休息了,你已经财富积累到一定的程度了,你要休息可以,那么你请职业经理人来,同样要有这样的准则和原则来经营这个企业,这个职业经理人也不止是对创始人负责任,也要对所有的股东负责任。

  现在雷士照明是我一手创办的,今天IPO上市之后,我的股份只有25个点左右,不是说我不想拿很高的股份,拿绝对控股的股份,其实我在创办这个公司的时候,最早的时候我们是三个股东,其余两个人是我的同学,叫他们来原来是叫他们帮我,我让他们给我打工觉得不合适,所以我给他们股份,我也经历过职业经理人,就是在98年以前,我从一个创始人又变成一个职业经理人,我的经历很复杂,我是从打工,打工之后一年多开始创业,第一次创业,第一次创业之后创了两年不到,又把公司卖给后来的老板,做了几年一直做到98年底我就出来,出来我创办了雷士照明,我一直提出要创自己的品牌要有自己的渠道,结果我的老板不同意,他说做出口贴牌加工很好了,结果理念不一样我就出来的,我跟我老板摊派的时候说,我有能力自己创办企业,第一我不带你的人走,第二我不去抢你的客户,结果我说了我也做到了,这是我的职业习惯,那个公司我退出来给了我他了,我对那个公司有感情,所以我没有抢那个公司的客户。

  我当时叫同学来帮我我说给他们股份,当时我在设计股份结构的时候,讲你们两个加起来55%,我有45%,我是第一大股东,但是你们两个加起来比我大。我这样设计的目的是,如果以后吴长江一意孤行的时候,你们两个人可以制约我。所以做到后来,我也有自己的观点,一个创始人想绝对控股这个公司的想法是对企业不负责任的,尽管这个公司是你创办的。你可以上市、有资本积累,如果说一个人从小到一直成功,我认为是英雄。把企业做成功了以后,如果说一个创始人还能保持一个平常心,能够客观地看待问题非常不容易,但是中国没几个人能够做到这点。因为做到成功了以后都认为自己很了不起,如果这个事情你还是绝对控制,对这个公司有绝对的控制权。我认为对企业就不负责任了,因为人不可能不犯错误,毛主席都会犯错误,何况我们。如果这个时候你做决定被人否定,你会不高兴,我的观点也被董事会否定过,否定了之后,我当时很不高兴,但是慢慢地调整自己的心态,后来我就慢慢地摆正了心态。这个时候绝对控股没有人可以制约到你,你做决策失误对企业是很大的伤害,说近一点是对家人不负责任,我们做企业的,对家庭付出太少,自己的老婆孩子牺牲很大才成就了我们。其次对员工也不负责任,大家一起创业,你要对员工负责任,员工跟着你你想到了员工了吗,再说大一点对社会不负责任,社会是烂摊子,企业倒闭,你的员工很多,对企业也是负担。

  我觉得对企业好,让企业健康发展这是评判的标准,我觉得经理人不能骂创始人,无论创始人怎么样经理人不能先骂他,你得证明给大家看,你要证明给股东看,创始人把企业做到这种程度很了不起,我们要尊重创始人,创始人给经理人提供了平台,我们要改变创始人,我们要努力地工作让所有的股东包括创始人满意,这才是对的我认为,我经常讲我的观点,为什么我又是经理人又是董事长又是CEO,其实我经常也跟很多人讲,有谁能够跟我说能保证雷士照明每年20%的增长,我马上让位给他,如果董事会不给你发奖金我来发。这块跟我合作的股东很高兴,很多人说你担心不担心控制权?我从来不担心,因为做经理人实际上是个苦差事,其实搞企业是非常辛苦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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