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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小明:信托业监管不能一人生病全家吃药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2日 14:28  新浪财经
由中国信托业协会主办的“2010年中国信托业峰会”于2010年12月2日-3日在上海举行。图为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所长周小明。(来源:新浪财经 王霄摄)   由中国信托业协会主办的“2010年中国信托业峰会”于2010年12月2日-3日在上海举行。图为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所长周小明。(来源:新浪财经 王霄摄)

  由中国信托业协会主办的“2010年中国信托业峰会”于2010年12月2日-3日在上海举行。此次峰会的主题定为:回顾·展望·务实·创新。新浪财经图文直播本次活动。图为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所长周小明。

  周小明:议程很紧,我争取在规定的时间内把我的想法跟大家做一个交流。今天下午我的主题发言将题目定在“现代信托的功能与价值”。为什么在经历了十年的信托业的实践以后,又要谈这个问题?2000年重新登记后的第一家信托公司以来,我个人一直说为信托同仁感到非常骄傲,感到非常的自豪。因为我们用十年的时间完成了从0到3万亿跨度的发展,这个转身不可谓不华丽。但是让我也隐隐的担忧,担忧我们笼罩在信托业历史发展中的那个怪圈有可能随时会重新卷土而来。

  上午柯主任和王国刚教授都提到信托业面临的处境,更加证实了我的担忧。这个怪圈是什么呢?其实就是两个怪圈,两个小怪圈,套成了一个大怪圈。第一个叫个别问题全局化,就是我们信托公司经常说的,一人生病全家吃药。出现一个小问题,有可能把我们整个行业的发展进程进行中断。这个也很清楚,证监会停我们的证券信托的资格,其实不就是一人生病全家吃药了嘛,也是少数个别的公司在某些问题上做的不尽如意。

  第二叫局部问题整体化,就是上午柯主任谈到的,也是银监会领导担忧的,不要再陷入发展整顿发展的怪圈中。每当宏观调控来了,我们信托构公司总是首当其冲。跟其他几个行业相比,像证券、保险、银行,我们信托公司出的规范是最多的。上午柯主任也讲了,我们中国30年信托发展的历程,其实大的阶段就是两个,2000年以前,2000年以后,前20年,后10年。柯主任讲前20年叫探索发展阶段,后10年叫规范发展阶段。探索什么,规范什么?我个人做了区分,前20年的制度定位是高度银行化的混业机构,在这个阶段我们除了信托没干什么都干了。后10年我们叫主营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在这个阶段我们除了信托能干几乎什么都不能干。既然这个定位这么清楚了,为什么还有这个担忧?从2000年以后中国信托业的制度定位已经清楚了,在这个问题上是不容再有怀疑的,发展方向、发展模式都是很清楚的。怎么还有看到发展模式的问题,还看到发展方向的问题,但这就是为什么还会一出问题就对整个行业发生怀疑,这就是认识论在作怪。也就是说,后10年,2000年到现在的10年期间,其实我们的信托业除了名称还冠之以“信托”,行为和制度跟前20年已经根本不同了,不是一回事了。也就是说,今天信托业的行为和制度跟历史做了断交了,我们告别了历史。但是基于历史的认识和观念是滞后的。我们前20年对信托业的认识和观念已经成了社会心里了,沉淀在社会心里的底部。

  所以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我们的信托业相当于一个人做了变性手术,除了这张脸没变,心理特征、生理特征全变了。但是我们还是把它当做原来的男人和原来的女人看待,其实他已经不是那样了,这就是一个很根本的问题,认识论上的原因。

  为什么有这个担忧呢?为什么这个认识论消除起来会那么难,十年还没有消除呢。我们重新定位后的信托公司还没有找到一个完整的新的认识论上的依据,也就是我们为什么要传载信托业,它的功能在哪里。如果这个问题我们不清楚,不让社会对这个功能价值有普遍性的认识和认同,那个历史的怪圈随时还会向我们飘来。

  今天我们主要想重新从本源上,从认识论上找出,为什么信托业今天是必须存在的,必须发展的。首先我们来看一下信托的功能。对信托功能的理解,在座各位从各位的角度理解的已经非常深刻了,但是理解的深刻但不清楚,不全面,还没有办法作为理论上的抽象。我们认识的功能要从两个层面上来理解,一个是信托的制度功能,就是制度作出信托的安排,我们到底想干什么。第二是应用上的,应用上我们又具备什么样的功能。只有把这两个功能结合起来看,信托的整体功能就展现在我们面前。

  从制度上专业普遍的作为一个财产功能制度来看,这个功能的理解是不完整的。从信托法确立的信托制度,信托不仅仅是一个财产管理制度,还有另外一个很重要的制度功能,就是财产转移制度,它还是财产转移制度。为什么说是财产转移制度呢?因为我们的受益人除了委托人自己以外,还可以是其他人,这就是所谓的他益性。就是委托人要把自己的财产和财产利益转移给别人,要给受益人赋予财产利益,这就是一个重要的财产转移理论。从制度上来讲,我们的信托制度既是一种财产管理制度,也是一种财产转移制度。

  财产管理制度好理解,自益性,尤其是委托人以自己为受益人的,不存在把财产转移给别人的问题。由于对这个功能认识的不足,我们现在给他益性信托的设计几乎没有涉及。所以制度功能是完整的财产转移和财产管理。做一个财产转移制度,它还是财产转移制度。为什么说是财产转移制度呢?因为我们的受益人除了委托人自己以外,还可以是其他人,这就是所谓的他益性。就是委托人要把自己的财产和财产利益转移给别人,要给受益人赋予财产利益,这就是一个重要的财产转移理论。从制度上来讲,我们的信托制度既是一种财产管理制度,也是一种财产转移制度。

  财产管理制度好理解,自益性,尤其是委托人以自己为受益人的,不存在把财产转移给别人的问题。由于对这个功能认识的不足,我们现在给他益性信托的设计几乎没有涉取。所以制度功能是完整的财产转移和财产管理。做一个财产转移制度,其实没有信托的时候我们也有,原来确立的买卖制度、继承制度都是转移财产。作为管理制度,整个民法基于所有权为核心的物权体系都是给你管理权,还有所谓外部的委托代理行业,包括现在的有限合伙,都是管理制度。

  既然我们有了财产转移和财产管理制度,为什么还要再引进信托这个制度呢?就是因为信托具有制度上的创新价值。上面所说的这些财产转移和财产管理制度就不具备制度创新,而信托就是制度创新,体现在六个方面:权利与利益相分离,信托财产独立、信托存在连续性、信托目的自由性、受托人职责的法定性、信托责任的有限性。

  它在实务的价值有四个优越性,第一是整合,信托是将转移一个在产管理集于一身的功能,这在原来法律设计的财产转移制度和财产管理制度,要么只能进行转移,要么只能进行管理,两种功能是不能结合的。原来的集成制度,赠与制度,转移就转移了,没有办法设定感觉。有限合伙、委托代理没有转移,包括我们所有权制度不转移,就是一个管理,没有转移的功能。而信托是能够把两个功能集于一身,这就很厉害,这是实务上的第一个价值。

  第二是灵活。灵活是通过什么来实现的呢,就是信托目的的自由,以及信托利益的内容可以随意分割。现在信托公司做了这么多,为什么那么能创新,就是我们目的委托人可以随意设立,我信托的内容可以进行分层、结构化安排、本金收益相分离,什么都可以安排,非常灵活。

  第三是稳定,第四是安全,就是信托是封闭的,是安全的。

  我们说信托创造了一个具有自主创新价值的,在实务上具有巨大优越性的财产转移和财产管理制度,这就是制度功能。这样一个制度功能在实务上体现为应用的价值,信托作为一个制度所产生的社会效益是什么,大家利用信托来转移财产,管理财产,会产生什么样的社会效果呢。我们看一下信托是什么样的制度。

  从应用功能来讲,现代信托从两个角度理解。第一个从委托人的角度,有目的性功能。从受托人的角度,是工具性的功能。我们信托是为了委托人的愿望而设立的,委托人的愿望体现在信托目的上,所以他应该有什么样的目的,就会产生什么样的社会效益。从现代信托来讲,从目的性应用功能体现了八个方面。

  第一是财富的传承,从一代往另外一代人的身上传承,信托发挥巨大的作用。中国人老是说富不过三代,就是在传承的制度安排上缺乏有效的制度。

  第二是保障,委托人的目的性保障,保障就是为了自己的家属、子女、亲朋好友生活、创业、教育,今天信托保障功能不仅用在个人方面,我们的年均信托、雇员利益信托是为企业员工利益进行保障的。

  第三是风险管理,风险管理就是交易安排。上午王国刚教授提到预付款,这些都是风险管理,信托在风险管理中可以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它几乎可以取代担保。

  第四是公司治理,表决权信托、管理层自主信托。

  第五是公益信托。

  第六是廉政信托,政府部门也可以用信托来达到廉政的效果,在美国、台湾也都有类似的信托。

  第七是效益信托,就是保值增值。

  从目的型的应用功能来讲主要是这七大功能。大家看一下,这七大功能有什么不好,哪一个不是推动社会的进步,哪一个不是给社会创造价值。今天的信托都是以信托目的合法为原则,历史上利用信托来规避法律,逃避法律,这个在现代的信托都是不成立的。

  从受托人的角度有两大工具型的应用功能。工具型的应用功能就是受托人,从管理财产的方式,受托人受托了财产,要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早期的信托管理方式主要是出租、出售等。现在的信托管理方式主要是以金融手段来管理,跟现在信托的财产金融化有很重要的关系。信托公司都知道,我们要么用融资的方式来管理,要么以投资的方式来管理。现代信托受托人又营业化了,又金融化了,所以从信托人管理财产方式的角度,信托机构所主导的营业性具有巨大的投融资功能。这就是一个金融功能,上午王国刚教授讲到为什么在金融危机之下,国内经济增长信托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就是因为它具有投融资的功能。所以我们才把信托公司、信托机构纳入金融体系来监管。

  无论从工具上来看,投融资功能是现代经济中必须具备的功能。无论是目的型功能,还是工具型功能,都有正面的、积极的社会效益。其次我们来看信托的价值。

  信托从制度上是转移财产、管理财产的,从应用上能产生积极良好的社会效益。从价值取向上来讲,信托的价值取向是什么?价值取向就是两个,自由和效率。信托想干什么,信托首先能扩张自由,这个主要体现在转移型信托上,以转移功能为核心的信托产品。自由信托从两个层面扩张人的自由,一个层面是物质层面、经济层面,能够使财富拥有人有最大的空间来支配自己的财富。这就是刚才说的信托制度创新第一个创新,叫做权利与利益相分离,委托人可以把信托财产上的权利和利益分开,利益里面又可以不断的进行分割。所以使得财富拥有人支配自己财富的空间最大化,这就是自由。

  第二是意志层面的自由,美国人设立信托,设立转移信托,是要以信托目的为要件的,要实现他个人所要达到的目的。这个目的很多,刚才讲的目的型应用功能有七个方面。我们说在西方社会把信托叫作死亡之手,意味着通过遗嘱信托,使人死后能够实现他的意志支配活着的人,叫死亡之手,这就是意志在扩张。

  管理信托,就是效率,效率简单的讲就是成本最小化,利益最大。现代的受托人已经成为一个职业,成为一个营业性的机构,营业化、金融化,它能够让管理财富的成本最小化。也就是没有能力的人,没有时间的人,没有专业的人,找信托受托人来管理。利益最大化,就是现在受托人都是具有专业能力的。所以我们说能够提升财富管理的效率,这样整个价值就自由有效了。这不就是我们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价值取向吗,这个价值取向跟现在整个国家的体制趋向是完全一致的。

  最后我们再来看看信托业的理性回归。要解除上面的担忧,首先要实现三个回归。第一,要在认识上全社会对信托的功能和价值达成共识。因为信托层面很广泛,要整个社会对信托的功能和价值都有共同性的认识,达到共识,所以第一我们要恢复社会对信托业功能价值正面性的认识。第二,在政策层面上要建立良性互动的合力监管体系。因为现在我们的信托触角不仅仅在银监会里管,证监会,其他部门都能管。所以我们需要成立监管合力,良性互动。第三,从经营上我们的信托行业要塑造全行业的信托文化。现在的信托文化核心就是三个东西,叫合规、守信、有能。合规就是守法守规矩,守信就是要忠诚于受益人,有能就是有能力,就是要具备谨慎管理的各种水准。关于有能上我一直讲,现在监管部门在引导行业培养主动管理能力,其实信托公司只是产品不同,我们在融资信托上也是有主动管理,融资管理也是很重要的。投资产品需要另外一类主动的投资管理。所以我们说在能力上主动管理能力实际整个行业已经开始在往这方面走,只是要更精细化。未来要让信托公司不再进入历史的怪圈,不再在我们发展的上空扩散,这三点我个人认为是至关重要的。

  我的发言完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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