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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承历届品牌中国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宗旨,弘扬展示2010年为中国品牌事业作出卓越贡献的品牌年度人物,推动建立中国优秀个人品牌标准,由品牌中国产业联盟和全国主流媒体联合主办“2010中国十大品牌市长”评选活动。
一、奖项设置:
2010中国十大品牌市长
二、评选范围:
全国34个行政区划内的城市市长
三、评选标准
1、品牌影响:在城市行政管理工作中有杰出表现和卓越贡献,在全国范围内产生重要影响力,为城市品牌形象赢得尊敬。
2、城市建设:对城市品牌的发展和传播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3、年度贡献:在本年度,所参与的事件对社会产生积极影响或对社会产生了标志性的贡献。
4、责任:以品牌回馈社会责任感为己任,其年度成就昭示了中国品牌发展的趋势,其事迹成为中国自主品牌创新与城市整合的典范,其行动引起社会关注和共同思考。
5、力量:其言行引导中国品牌前行,推动中国品牌格局的创新与发展,在影响品牌政策导向、公众品牌意识、品牌购买力、品牌活跃度、消费者影响力以及塑造中国品牌新形象方面建立了卓越功勋。
6、梦想:其行动充分体现品牌自主创新价值,在品牌理论创新、品牌实践传播方面具有重大突破,为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高品牌核心竞争力等方面带来新的梦想舞台和拓展空间。
四、评选流程
第一阶段:参评推荐(9月1日-9月30日)
第二阶段:公示投票(10月15日-11月15日)
第三阶段:专家评审(11月18日以后)
第四阶段:评选揭晓(12月18日)
第五阶段:后续推广(12月18日-201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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