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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必奎:金融监管随着全球环境变化应有弹性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8日 13:51  新浪财经
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与韩国资本市场研究院共同举办“东亚金融监管:特征、模式与合作”国际学术研讨会于2010年11月18日在北京举行。上图为韩国资本市场研究院项目协调部主任金必奎。(图片来源:新浪财经 梁斌 摄)   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与韩国资本市场研究院共同举办“东亚金融监管:特征、模式与合作”国际学术研讨会于2010年11月18日在北京举行。上图为韩国资本市场研究院项目协调部主任金必奎。(图片来源:新浪财经 梁斌 摄)

  新浪财经讯 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与韩国资本市场研究院共同举办“东亚金融监管:特征、模式与合作”国际学术研讨会于2010年11月18日在北京举行。上图为韩国资本市场研究院项目协调部主任金必奎。

  金必奎:谢谢主持人,我是韩国资本市场研究院的金必奎,我们之前的发言都是从宏观的角度,下面我们从对监管机构做一个这样的发表。

  从微观上,今后为了强化中韩之间的合作,我们要彼此了解对方,而且以此为基础,对今后的合作、发展寻找共同的合作点,从这样的层面来讲,我想看看韩国的监管机构和监管体系,这之前是怎么发展过来的,对它的历史沿革来做一个回顾,这样有助于大家了解韩国的监管体系。这些内容,对于东亚的金融监管,看看有没有一些启发或者启示。金融体系,按照各个国家的不同,或者监管条件不同,肯定有差别。韩国,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还有随着金融环境的变化,金融监管体系随着环境的变化在发展。这样的监管体制现在面临一些变化,为什么呢?全球金融危机后国际机构还有各国的监管政策当局,对金融监管体系本身要进行改善,而且以此来提高金融的安全性和健全性,尤其像韩国,比其他国家更早的在外汇危机后大大改善了金融监管体系,可能这样的经验对其他亚洲国家,包括中国可能有一些启发和启示。尤其是金融监管有很多的因素,比如说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制度还有支付一些系统,包括储备、预付款等等,这其中对金融监管制度,而且在金融监管制度下金融监管体系和微观的金融监管政策会有什么样的具体内容,我想对这些内容来做一个发表。

  金融市场机构,我们包括直接金融和间接金融市场,韩国银行、保险、证券等这些三个功能的分化,维持了这种分工、分业的情况,韩国金融市场是怎么发展过来的?我们简单回顾下,大致分为四个阶段的发展里程:1950年当时韩国金融体系在1948年韩国政府成立之后,随着政府的成立有一个报告,将韩国的系统按照美国的方式来进行一个构建,以前有这么一个报告书。我们可以看到当时的宗旨是什么呢?完全是按照美国的制度引进韩国。实际上,韩国的金融情况,在引进美国这种制度方面,有一些水土不服,当时这个报告有一些变异,在这样的过程中韩国政府积极对金融体系进行了支持,也要采取金融监管,也有这样的意志,尤其在制定经济开发计划的时候,对实体经济的发展,金融这个方面应该给予支持,所以到了1960年开始,1980年主要是构筑了开发金融体系,制订了经济5年开发计划,作为支持和支撑5年开发计划的金融体系。比如说,设立开发银行,就是商业银行,农协、中小企业银行、国民银行、外汇银行等等,政府所有的这种国有银行,还有民间资本,动员民间资本也成立了地方银行和扩大一些银行也有,在资本市场运用一些资本,然后建立了一些证券市场,政府主导的金融体系,也有它自己的局限性,从1980年到1998年韩国政府按照市场本身的规律去进行金融监管,就是开始改变了。把政府原来的这些银行民营化提高,银行本身的自理性,利率自由化等采取了这样的政策,在这样的过程中,韩国97年就遭受了亚洲金融危机,98年重新修改和改善,处理不良机构,之后就开始夯实这种金融自由化、包括金融开放、自由化等等,这样的政策。而且大幅的修改了金融体系,在金融监管方面,大概有三次的大的战略改变,到1999年为止,韩国按照功能来建立的监管体系,比如说银行,韩国银行下属有银行监督院,监管院,证券监督院,保险有保险监督监管,非银行机构有信用、监管等等。整个的金融政策方向财经部来主管,本来是这么一个体系,外汇危机后,亚洲金融危机后构建了一个整合的金融监管机构,政策法规由财经部制定,还有监管基本政策由金融监督委员会,实际的监管由金融监督院来执行,三元化的一种制度。到了08年,因为分业,有不合理性,所以财经部成立了金融监督委员会,负责法律、制度、包括整个跟监管有关的制定基本的政策。实际的运营由金融监督院来执行,进行了这样重组。

  最近监管体系的变化,因为没有时间了,我就简单介绍一下;1998年,整合金融监督院的背景是什么呢?金融监督这方面出现了空白,为了弥补这个空白,把国家复杂金融监管进行了整合,尤其是对实体的金融机构要进行监管,所以成立了金融监督院,这不是政府机构,而是独立的自理机构,要进行公共的监管,由它来进行对具体的金融机构进行监管。比如说政府的财政金融院制定跟金融有关的法令,包括金融机构成立的许可等等,金融监督院制定监管政策,包括修改等。进行这方面的管理。另外下属还有金融监督院,有金融监督委员长来负责这个院的院长,整体对保险证券还有银行来进行总管。

  但是制定法律和制度方面,因为金融监督局部门不一样,你要整个市场进行监管,这个功能是不足的,所以08年的时候财经部和经济监督委分为了两个阶段的金融监管,比如对市场机制的变化是没法应对的,法律和政策由金融委员会来负责,实际的监管由金融监督院去做,韩国的监督体系的整合,把原来的按照功能来分业的情况进行了整合,对于监管金融体系更加有效,而且通过宏观和微观的分工,对金融市场的健全性包括安全性也有一定的意义和效果。

  那么,在金融监管机构实际的监管,比如说金融机关的成立、退出、倒闭对满足条件的机构由金融委员会去许可,比如倒闭了或者怎么样,也构筑了相应退出机制。尤其是随着所有制的改变,韩国2007年引进了资本市场法。从制度方面也引进了功能这种监管制度,然后去扩大监管委的职责范围。尤其是股份制公司包括银行、保险证券,本来是分业的金融体系进行一个整合,就是股份制的机构,而且在业务监管方面也是进行了整合的分工的体系。最近,跟金融机构的安全性、健全性、稳健性方面,在外部机构一些金融机构不良,为了健全资产健全性,巴塞尔比别的国家早期引进,推动金融监管。所有,银行、金融机构这些不良化,事先防止,包括制度的引进,还有自我资本的监管等等,谋求金融健全和稳健性。

  国外的体系,前面有很多人都提及了,我这里就省略了,今后金融监管的政策,还有监管体系怎么去构建才有效率呢?这个作为我的结论,我简单谈几点。随着世界金融环境的变化应该更加柔性或者弹性,你的监管体系或者看待金融体系的这种角度和看法,你所谓的监管要有大的框架,尤其构建金融体系当中重要的是什么?以市场为中心还是银行为中心,随着监管体系不同中心也不同。是采取专业的?还是兼容的等等都不一样,而且你监管的这种退出机制等等,以国家的金融体系包括它的监管的体系都有相关的关系,为了构建一个很好的监管体系,首先你要构建一个非常安全、稳健的体系,这是基础,实际上是不是整合了?或者分业了?在这个问题上哪个更好?没有最终的答案,但是如果形成个混业的模式的话,那么金融机构,包括它的均衡性,还有弥补空白,在这方面还是有积极意义的。各国来整合监管的体系,去弥补一些空白方面,很多国家都在关注这样的问题。

  还有一个方式,像澳大利亚包括限制分业这方面都去分开,当然考虑到这一点,对业务行为的监管,包括健全性监管,包括投资资金的监管,怎么去好好的组合?很重要。由此,随着商品市场的扩大,这种商品市场和跟资本市场有关的规律,也要准备一些多样的工具。尤其是对市场有关有关的这些大部分发达国家,比如引进自由的监管制度,当然它有优势也有长处,但是像韩国金融监督院,通过这样的公共监管,也可以管理和控制市场自由的行为,也可以通过市场的监管机构进行。按照市场的规律来进行。最后韩国的金融监管机构的整合,把之前的情况进行了避免,提高了金融体系的一些效率,而且弥补了一些空白方面还是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当然了这样的体系对其他国家可能是一个案例,包括金融机构的引进这个体系应该符合那个国家的金融体系或者其他环境,应该相匹配,包括政治的问题,都应该审慎去考虑,而且要组合起来,这是我的结论,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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