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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杆20”中国营销荣誉大奖评选介绍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29日 10:49  新浪财经

  一、背景与目的

  2010年度,我们将继续评出中国营销实践中具有创新精神和产生较大影响力的企业,以及推动中国营销创新进步的标志性人物,以此激励更多的企业勇于创新和实践,推动中国营销和企业迈向更大的成功。

  二、评选条件和原则

  1、“2010中国营销标杆企业”评选标准:

  1.企业通过一系列营销管理的变革和创新,获得了明显的绩效提升。

  2.在未来三年内,该变革和创新能为企业带来有效持续的增长。

  3.其营销理念与实践具有引导和推动行业升级的表率作用,对中国市场具有启发和借鉴意义。

  4.企业具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行业影响力。

  2、“2010中国营销标志人物”评选标准:

  1.他们的思维具有前瞻性,能发现并挖掘还没被满足的市场需求,对隐含趋势具有敏锐的洞察力。

  2.他们主导的营销管理变革和创新,给企业带来了有效、可持续的经营增长。

  3.他们的营销管理思想和方法具有标志性意义,对行业发展有显著的推动作用。

  4.他们建立了强势的企业品牌和文化。

  5.他们不仅具有行业影响力,同时其思想观念具有一定的社会价值。

 

类别 子类别 权重 评语
创新力 满足尚未挖掘的市场需求 10
独到的创新营销策略 10
对中国市场具有启发和借鉴意义,具有标杆作用和可复制性 10
营销力 业绩表现突出 10
对品牌知名度、美誉度有大幅提升 10
具备较强的组织执行力 10
对产业升级具有表率作用 10
影响力 具有一定的行业知名度和美誉度 10
业绩在行业内名列前茅 10
较高的关注度并经媒体报道 10

  三、评审委员会专家成员(拟)

  米尔顿-科特勒 科特勒咨询集团总裁

  凯文-凯勒 美国达特茅斯大学 Amos Yuck 工商管理学院营销学教授

  秦  朔 第一财经日报总编辑

  吴晓波 著名财经作家、“蓝狮子”财经图书出版人

  陈  彤 新浪资深副总裁/总编辑

  卢泰宏 中山大学国际营销学教授

  白长虹 南开大学国际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成志明 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

  吴  琪 罗兰贝格咨询公司中国区合伙人/副总裁

  李  宏 福莱国际传播公司的董事总经理/合伙人兼高级副总裁

  郑香霖 实力传播集团突破传播中国区首席执行官

  何志毅 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和管理学院的副院长

  余明阳 上海交通大学品牌战略研究所所长

  陈春花 华南理工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邓德隆 特劳特品牌战略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  云 里斯伙伴(中国)品牌战略咨询公司总经理

  叶茂中 叶茂中营销策划机构董事长

  四、评选程序

  《新营销》携手科特勒咨询集团、全国主流媒体以及权威专家群隆重推出“标杆20”中国营销荣誉大奖(2010年度中国营销标杆企业/标志人物)评选。力求用理性的态度和深入的分析,挖掘中国企业成功背后的营销创新要素、方法与模式。以下为评选流程:

  第一阶段:推报候选名单(2010年8月15日—2010年9月15日)

  主办单位通过媒体发布第五届中国营销领袖年会通知及本次评选信息。面向全社会,特别是行业协会、社团、专业研究机构、媒体、专家征集评选“标杆企业”、“标志人物”的候选名单。

  推报工作采取组织推荐、社会征选和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具体产生渠道有四种:

  1. 由行业协会、社团、专业研究机构、媒体向组委会推荐参评名单;

  2. 组委会与各方协商,并征求当事者单位意见,征选参评名单;

  3. 自荐或他人推荐,并征求自荐人或推荐人、被推荐人单位意见,产生参评名单。同一单位推报候选名单不超过3名(3个)。

  4. 行业协会、社团、专业研究机构、媒体、专家推荐人选。

  评选组委会工作组对所有的推报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推报要求的候选资料提交组委会,推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基本要求的,不具备参评资格。

  第二阶段:提名候选人公示初审阶段(2010年9月15日—2010年10月15日)

  评审团根据报名单位、城市、个人等所提供的资料,对其进行初步审核,组织召开第一次评审委员会会议,最终初选出双倍于设立奖项名额的候选企业和个人。通过媒体将各项候选上榜名单及其营销实践向社会公布,同时在指定网站(新浪网)刊登候选案例、候选单位、个人照片等予以公示,在网上进行投票,并通过指定短信平台进行短信投票。

  在规定时间内,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通过指定的投票网站进行在线投票。公众对候选企业或者人选如有异议,可以向年会组委会提交书面意见,年会组委会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提交评审委员会。对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企业以及候选人,评审委员会将取消其正式候选企业以及候选人资格。必要时,组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可以到候选人所在单位对候选人进行实地全面考察。

  第三阶段:评委团专业评选(第一阶段2010年9月15日,第二阶段2010年10月15日)

  评审团对入围名单按照评选规则确定的各项指标,对候选标杆企业及标志人物进行筛选评审后,进行无记名投票,计算各候选名单的最终票数,按得票数多少排序,最终评出“标杆20”中国营销荣誉大奖(2010年度标杆企业、标志人物)。

  1. 评审团投票结果占评选积分的50%比例;

  2. 指定网站网上投票占评选积分的30%比例;

  3. 《新营销》编辑部评估占评选积分的20%比例;

  上述三项积分加权计算结果为候选人最终排序。

  第四阶段:公布投票结果、颁奖(2010年12月10日)

  由组委会向获奖单位及个人发出书面领奖通知。

  颁奖典礼将于2010年12月10日(暂定)举行“2010中国营销领袖年会”上举行。

  具体获奖名单及深度报道在《新营销》杂志2010年12月刊上及本次评奖的合作网站上公布。

  第五阶段:辅助宣传及后续推广(2010年12月—2011年)

  众多媒体将通过网络和报刊杂志等多种途径对此次评选进行跟踪报道和后续宣传,主办方还将通过会刊、专刊、图书等多种方式开展辅助及其后续的宣传和服务。根据需要,组织获奖者参加巡回演讲、报告会等活动。

  附注:

  1.参评声明

  ① 本次评选不收取任何评审费用。

  ② 政府人员不参加人物评选。

  ③ 国有垄断行业不参加本次企业评选。

  2.调查核实

  组委会办公室认为有必要或公示中出现异议时,组委会办公室可以安排工作人员赴候选人所在单位核实。如有虚假成分,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3.投票方式

  专家投票、指定网站网上投票、《新营销》编辑部投票加权结果作为最终得票。

  4.评审纪律

  所有评委均应严格执行评审纪律,独立评判;遵守保密制度,评审结果由组委会统一发布,严禁自行泄露评审结果。如有违反,组委会有权取消其评委资格并予以公布。

  5.关于取消荣誉称号

  评选获得者如有违反法律受到制裁或有严重侵犯评选活动声誉的行为发生时,组委会有权向社会声明取消其相应荣誉称号或提名荣誉称号。

  6.本办法由“标杆20”组委会办公室负责修订、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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